关于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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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5-22 01: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即日起中心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风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阶段工作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门自查

5月10日-11日,各部门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方位安全自查,做好办公区及安全责任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须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提报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二)中心检查

部门自查结束后,中心将适时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就消防安全、宿舍安全、库房安全、环境卫生等进行督促检查。其中,东营科教园区、济南直属学习中心、北京直属学习中心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安全检查相关工作。

(三)全面整改

对于在中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马上整改的责任部门要立行立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任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表,中心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在整改完成之前,要妥善处理,确保安全。

二、自查/检查范围

唐岛湾校区:培训楼,研三公寓教学区、办公区。

东营科教园区:成教楼,一教楼一层,专家培训公寓,学10楼D座,塔区8、10、11号楼。

济南直属学习中心、北京直属学习中心:办公区、教学区。

三、自查/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

对中心所属办公、教学、住宿楼宇等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安全隐患及卫生情况进行排查,具体包括:

1.室内是否整洁、有序,桌面物品是否归类放置整齐;

2.室内门、窗锁是否完好,库房、地下储藏室内管道是否完好;

3.室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4.用电线路铺设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范;

5.电器安装、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电线老化或超负荷等现象;

6.室内是否有私自增加的用电设备和拉接的临时电源线;

7.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设备是否齐全;

8.消火栓、灭火器、火灾报警、喷淋和排烟系统等是否安全、正常;

9.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二)交通安全

1.对于校外来访车辆,严格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严格入校报备制度,并确保车辆入校后的规范行驶和停放。

2.对于电动自行车,严格按照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管理,落实存量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和退出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行驶、停放,切实维护校内交通安全。

(三)政治安全

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扎实做好网络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及各类平台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与平台安全,有效防范网络舆情;严格师资选聘标准,加强师德师风管理,严肃课堂纪律、规范教学内容,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四、工作要求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安全自查与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和培训楼管理服务部要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时跟踪与全程督导。

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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