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各地市“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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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各地市“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政策汇总

2024-07-05 16: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众创空间是指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企策通搜集整理了山西省及各地市关于“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奖励政策供山西省广大中小企业参考。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以省、市政府相关部门最新公告文件为准。

山西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1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对已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孵化毕业的企业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1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50万元。对已有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照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8号)

综改区 新认定为国家级双创基地的,给予50万元奖励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双创基地的,给予20万元奖励一次性奖励。同级不同部门的认定只享受一次奖励。考核优秀的双创基地,区级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考核良好的区级双创基地,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双创基地发展扶持办法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于经业务主管部门评审优秀的,国家级孵化器给予每家每年20万元奖励;省级孵化器给予每年1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扶持办法

太原市重点推荐民办众创空间和民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省级扶持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

政策依据:中共太原市委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2月21日)

大同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3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大同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同政办发〔2020〕64号)

朔州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经费支持。对已有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照创客数、融资数等运行绩效情况择优奖励10万元,每年支持家数不超过5家。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朔州市支持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朔政办发〔2018〕40号)

忻州市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各类国家级双创孵化平台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10万元。对已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孵化毕业的企业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19条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114号)

吕梁市各类众创空间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可给予最高1:1比例的相应奖励。

政策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6〕53号)

晋中市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奖励10万元;

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晋中市科技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

阳泉市经新认定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实际发生的开办建设运营支出费用,给予连续三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运行补助,同时资助费用不超过自身开办费用的50%。对具有较大区域影响力和示范引导作用的众创空间,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扶持。对众创空间内的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近两年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奖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立300万元以上种子基金的,可按照最高不超过30%的比例参股种子基金。

政策依据:阳泉市创新驱动奖补政策十四条(阳办发〔2017〕49号)

长治市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扶持资金。

双创载体每成功孵化一家企业在长治市域范围内发展的,给予双创载体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打造“双创”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39号)

晋城市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

孵化机构每孵化一户上市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每孵化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市政办发〔2018〕48号

临汾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1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1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35号)

运城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运政办发〔202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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