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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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

2023-05-09 14: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合同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

很多合同原件保存不善,

仅保存了合

同的传真件、扫描件,这样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隐患。在合同管理

中一直强调保全合同原件的重要性,

因为原件、

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

律效力及证明力存在天壤之别。

 

在此,

本文就对合同原件、

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及区别做

简要阐述,仅供大家参考。

 

一、合同原件的法律效力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

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

 

“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

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

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

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

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

 

二、传真件的法律效力

 

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

但是与原件相比较,

传真件

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

 

首先

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

真件可视为原件,

但仅以传输文本、

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

似于复印件,

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

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

据。

 

其次

应根据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

有时,即使传真

件的性质属于原件,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比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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