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尺寸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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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制图尺寸标注

2023-05-02 01: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建筑制图尺寸标注

 

 

 

1

、尺寸可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和细部尺寸。绘图时,应根据设计深度和图纸

用途确定所需注写的尺寸。

 

 

 

2

、建筑物平面、立面、剖面图,宜标注室内外地坪、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

台、平台、檐口、层脊、女儿墙、雨棚、门、窗、台阶等处的标高。平屋面等不

易标明建筑标高的部位可标注结构标高,

应进行说明。

结构找坡的平屋面,

屋面

标高可标注在结构板面最低点,

并注明找坡坡度。

有屋架的屋面,

应标注屋架下

弦搁置点或柱顶标高。

有起重机的厂房剖面图应标注轨顶标高、

屋架下弦杆件下

边缘或屋面梁底、

板底标高。

梁式悬挂起重机宜标出轨距尺寸,

并应以米

(m)

计。

 

 

3

、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屋脊、女儿墙、台阶等处的高度

尺寸及标高,宜按下列规定注写:

 

 

1

)平面图及其详图应注写完成面标高;

 

 

2

)立面图、剖面图及其详图应注写完成面标高及高度方向的尺寸;

 

 

3

)其余部分应注写毛面尺寸及标高;

 

 

4

标注建筑平面图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

应注写与其最邻近的轴线间的尺寸;

标注建筑剖面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应注写其所在层次内的尺寸;

 

 

5

)设计图中连续重复的构配件等,当不易标明定位尺寸时,可在总尺寸的控

制下,定位尺寸不用数值而用“均分”或“

EQ

”字样表示

(

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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