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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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申报指南

2023-09-07 23: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首次备案(危废系统开户)所需材料

1、危险废物备案登记表(须打印,盖公司章)(开户材料审核通过后,需将危险废物备案登记表Word版本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环评及环评批复或自查报告(现场查阅后退还,无环评手续企业请提供企业主体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工艺并携带公章)

企业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吴江生态环境局审核后自行在新系统注册账号,进入系统填报企业基础信息,提交审核,待通过后即可正常申报。

请备案的企业加入危废管理服务群,吴江环保服务(危废)3群(QQ群号:605111137),加群时请备注企业名称+个人姓名,因群人数有限,一个企业加一人入群。

危废备案登记表下载

危废名录下载

注:危废种类变更备案所需材料同上

二、在哪里申报危废

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发了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即新系统),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要求2021年起,全省所有涉废单位纳入新系统管理。

新系统网址:http://180.101.234.11:20002/

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

三、怎样申报危废

材料审核(至吴江生态环境局)--注册账号(自行至新系统注册)--基础信息填报(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填报企业基础信息,提交审核)--申报(审核通过后,继续完善基础信息、环评信息、危废信息、产生源、贮存设施等)--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完成后可进行下一步申报)--申报(产废申报、贮存申报、产品与原辅料月报以及危废转移等)

系统填报培训视频(回放)

四、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年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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