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县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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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县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单

2024-04-03 21: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巩推进城市功能提升,达到城区“好停车、不堵车”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城市管理局拟定了《南昌县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现征求你单位的意见,请于 2020年4月15日前,将你们的书面意见(盖章)反馈至县城管局,逾期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万志刚 13699561828,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南昌县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南昌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       

南昌县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为全面贯彻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精神,落实市委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和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形象,实现“双城”提质,推进城市功能不断提升,达到城区“好停车、不堵车”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市委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精神为指导,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停车便利化”为目标, 探索适应城市发展和市场规律的停车管理新模式,解决广大市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智慧化,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创优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整合城市资源,创新经营城市理念,实现停车泊位智慧化管理,规范化有序停放。停车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停车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停车设施建设配套完备,基本实现机动车增长与停车设施增加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灵活方便的城市停车供应服务管理体系;打造立体的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管理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市民通过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车泊位,实现我县停车泊位管理“一张蓝图一目了然,一个网络便于查找,一支队伍科学管理”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车难”问题,事关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发扬敢闯敢试、负重拼搏、和衷共济、决战决胜的精神,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硬举措、最优服务,拓展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管理,降低停车收费,努力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牢固树立停车场和停车设施是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理念,不与民争利,不以停车收费谋利。

2.坚持“四管齐下”。破解“停车难”问题,必须坚持完善规划、加快建设、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四管齐下”。把静态交通规划和动态交通规划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静态交通发展规划;像重视道路建设一样重视停车场建设,加大停车场的建设力度,做到不欠新帐,逐步偿还老帐;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收费办法,释放停车资源,推进停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实现有限停车资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做到依法停车、文明停车。

3.坚持疏堵结合。破解“停车难”问题,既要“开前门”,疏导停车压力,又要“堵后门”,管住“乱停车”,努力做到该划的停车泊位“一个不能少”、违法占道停车“一个不能多”。坚持新建和挖潜并举,在不影响动态交通的前提下,通过在部分时段、部分地段划定停车泊位等办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车泊位,让有车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时,加大依法管理、严格管理力度,坚决管住“乱收费、乱停车”。

4.坚持路权兼顾。破解“停车难”问题,不仅要解决机动车的停车问题,而且要切实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优先,妥善处理无车族与有车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优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间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通过统筹兼顾,使不同群体相互理解、和谐共处。

5.坚持投资多元。破解“停车难”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把机动车停车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来对待,每年安排足够的资金用于停车设施建设;同时要以科学的规划、优惠的政策鼓励和吸引民资、外资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经营,扶持停车场建设走产业化道路,通过市场机制破解“停车难”问题。

6.坚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车难”问题,必须发挥民主的作用,通过发扬民主来改善民生。积极探索建立党政、媒体、市民“三位一体”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坚持服从多数、关注少数,真正做到破解“停车难”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让人民检验。

四、组织领导

为高效推进我县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成立南昌县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付向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杨友亮  县政府办副主任

涂艳彬  县城管局局长

杨  元  县政府副科级干部

龚良玉  县公安交管大队大队长

成  员:   王  岭  县城管局副局长

张成军  县发改委主任科员

.              廖  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万  坤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章小华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滕新华  县县房管局副局长

吴  刚  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丁  闯  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熊  进  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

姜润平  县电视台台长

韦江辉  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胡知旺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传晓  莲塘镇副镇长

程  斌  银三角管委会党工委委员

谌站平  金湖管理处副主任

彭建平  银湖管理处副主任

李华燕  八月湖街办副主任

刘  鹏  东新乡副乡长

罗  华  八一乡人大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局长涂艳彬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全县控规区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管理、统一收归移交、清理整治等工作。

五、管理范围

县城控规区莲塘、八一(莲塘片区)、东新、银三角、金湖、银湖、八月湖等区域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不含居民区)。

六、责任分工

1.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南昌县停车泊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停管中心)。

2.县发改委审批机动车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并核发泊位停车收费许可证。

3、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督促社区、物业小区启用地下停车库、规范封闭式小区地面停车泊位管理。

4.县城控规区的停车泊位实行“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按各自职责进行监管,停管中心依法依规运营”的运作模式。商业网点前的停车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车泊位不得从事其它经营性商业活动或由个人承包。

5.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交管大队配合,全面梳理现有规划机动车泊位并取缔控规区内的私划侵占公共场地停车泊位。

6.县公安交管大队牵头,县城管局配合,根据南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制订《南昌县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7.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科学合理制定县城控规区公共区域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划。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的情况下,划定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道路俩旁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8.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合理制定县城控规区商业网点前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划。

9.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执法,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机动车违规占用公交车停车区、机动车乱停放、占用多个停车泊位、恶意侵占公共资源、占用人行道路等违规停放圈占,对恶意逃费的机动车主由公安交管大队进行依法处罚。

10.县“五车办”负责对乱停乱放的摩的、拐的等进行整治。

11.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负责对泊位设置进行认定,对在泊位外停放的机动车辆依法处理。

12.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配合对全县交通状况,商业网点停车场、各小区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接资源共享,以便市民通过网络查找停车泊位信息,合理规划行车线路减少车辆因寻找车位造成道路拥堵缓解交通压力。

13.县城投公司负责对确定的泊位统一施划标线编号,设置相关停放标志、标识牌等。

14.县城管局负责对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共享单车依法进行整治。

15.县电视台负责对我县智慧便民停车泊位运营、收费、服务、监督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停车。

16、县财政局负责对交警设置标志、县城投公司划线相关费用,县城管局整治费用据实拨付。

17.县城管局为业主单位负责采购智慧停车设备及智能停车管理系统,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作为县政府对停车泊位管理投入的一次性费用,后续设备运营、更新、维修保养、人员工资、管理等相关费用在停管收益中产生。

18.县供电公司负责解决停车泊位设备等相关用电问题。

19.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牵头,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房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等职能部门配合,对小区现有的建筑,协同物业充分利用内外空间,合理划定停车泊位,房管、消防、物业等部门共同做好小区内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现象。

20.相关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对停车泊位管理工作要大力宣传、配合、支持。

七、工作步骤及管理模式

1.成立公司。注册成立“南昌县停车泊位管理中心”(简称停管中心),为县城管局市政养护管理工程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国有企业,独立法人。由县城管局市政养护管理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出资300万元,用于停管中心人员招聘、岗前培训、统一购置工作服、场地租赁等正规化建设需要。受县城管局委托对县城控规区,公共区域临时停车泊位依法依规运营。

2.公司性质。停管中心为国有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依法依规报批、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监管。

3.管理制度。县城管局负责起草我县停车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停车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县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报请县政府会议通过后实施。

4.平台建设。完成智慧停车系统平台建设,构建方便快捷的智慧停车用户终端。包含智能引导、智能缴费、智能交通、智能预警、公安智能交通系统等多个子系统,大力开发推行先离场后付费,欠费补缴系统,绑卡无感支付等技术手段,为车主提供便利服务。实现与县大数据中心、交通指挥、数字城管等平台的无缝对接,逐步将城区政府性投资停车场、商业投资的停车场(点),公共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纳入新建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平台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构建全城停车信息管理“一张网”,形成覆盖全城方便快捷的智慧停车用户终端,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宏观掌控和科学有效的调整停车泊位提供参考依据。

5.分类解决。针对各商业特色街区停车的实际情况,分类研究,区别解决。对正在培育的新商业特色街区,结合街区规划、布局和启动的综合保护与有机更新工程,预先安排适量的公共停车场地,完善公交站布点,解决“进入”问题;对现有商业特色街区,以挖潜为主,鼓励街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实行对外开放,路面宽敞的街区可增设夜间道路停车泊位,并设明显的标志、标线,从而既能促进商业繁荣,又不影响动态交通。

6.错时收费。餐饮行业门前停车泊位按时段收费, 11:00至14:00, 18:00至20:00不收费,其它时段按照标准收费,从而既能促进商业繁荣,又不影响动态交通。

7.让利于民。为解决开放式住宅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参照杭州做法,分类处理,在开放式小区内施划的公共停车泊位不收费;小区周边道路施划的停车泊位,采取夜间低价包月形式给周边居民车辆停放。

8.人员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退、转军人以及生活困难的群体。

9.岗前培训。对聘用的停管人员进行统一着装,岗前培训、明确要求、熟悉流程。停车管理实行“五统一”,即:停车经营管理单位应建立“五统一”的收费服务管理制度,即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电话,努力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10.杠杆收费。规范停车收费标准根据南发改【2018】21号关于印发《南昌县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方案》的通知。对公益性停车泊位(指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停车泊位)和经营性停车泊位(指通过市场化手段建设的停车场)要区别对待,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对公益性停车泊位的收费,严格按照管理成本定价,对经营性停车泊位的收费,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定价。对比较空旷、停车矛盾不突出、无人值守的道路所划停车泊位暂时实行免费停车。

11.资产监管。县城管理局和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县城控规区内停车泊位运营收费全面推行智慧化管理。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形成合力,实行全县一盘棋,共同发力,各负其职,切实把我县智慧化停车泊位管理作为我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一件大事来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贯彻落实,形成亮点。县城控规区的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是一项便民工程,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要按照分工抓落实,紧密协调出成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力争把好事办好办实,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点,让路更通畅,市民更方便。

(三)常态管理,持续推进。各管理部门要加大协同力度,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执法,巩固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监管,不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车泊位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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