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子港澳通行证补办换领办理指南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南宁港澳签注 › 南宁电子港澳通行证补办换领办理指南 |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免费照相的无需提交) (三)居民身份证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 1.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2.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 (1)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2)监护人的委托书 (五)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出具意见的单位公章)。 (六)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军校学员还需提交相应身份证明: 1.军官证 2.士兵证 3.警官证 4.军校学员证 (七)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提交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相关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八)申请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相关申请材料;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的,还需提交损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九)居住证持有人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居住证。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