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上限24270元!南宁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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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上限24270元!南宁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来了

2024-07-13 23: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但是有的小伙伴就说了,他所在的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依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规章的行为,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投诉人、举报人投诉、举报时,应当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投诉单位不缴、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相关材料:(一)反映问题的书面材料;(二)合法的身份证明;(三)劳动关系证明;(四)有效工资凭证;(五)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设立账户的,来访人须提供被投诉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全称,地址,单位法定代表人、有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职工可携以上材料到我管理中心服务咨询部进行投诉、举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那些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欠缴、少缴公积金的单位有什么制约吗?

当然是有的!按《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由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看完之后,你们觉得调整住房公积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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