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绩效核算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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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学校2021年度科研绩效核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本次科研绩效核算工作以《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等文件的通知》(南林人[2021]12号)(附件1)为依据。 二、核算范围 科研绩效核算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获奖、论文著作、知识产权等成果。本次科研绩效核算范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经费到账项目和成果产出,2021年之前经费到账项目的剩余业绩点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分配。 三、核算要求 1.本次科研绩效核算采用网页版科研绩效系统在线填报(科技处网站入口或网址http://223.2.102.5,限校内IP,校外需通过下载学校信息中心的VPN访问)。教职工使用账号登陆,用户名为不变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数字,往年修改过密码的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对新入职教职工无登录帐号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附件信息表提供相关教师的姓名、所在学院、不变号、工资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给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进行后台添加。 2.科研项目绩效填报:登录系统在科研业绩分配栏直接分配业绩点(项目业绩点系统已自动生成)。 3.学术论文、著作、获奖成果、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的绩效填报:登录系统在科研成果登记栏按对应成果类别登记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供审核(注:专利转让和许可,需在系统备注栏中填写财务处查询到的经费到款编号)。审核通过后在科研业绩分配栏进行分配业绩点;审核不通过的,补充佐证材料重新提交以备审核。 成果登记填写要求:①学术论文需上传全文(南林学报和林业工程学报优秀论文需附带相关证明材料,【论文收录】类别请选择相应期刊学报【优秀论文】);②学术论文他引次数(本次在科研绩效系统中只填报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发表论文的当前他引总次数;2017年发表论文在2021年的他引次数,将由图书馆查询,反馈到各学院,由教师签字确认、补充核实,不在系统中填报)③著作上传封面+版权页;④知识产权上传证书;⑤获奖成果上传证书(单位+个人);⑥标准上传正式发布稿首页+前言;⑦专利转让上传专利权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备注栏中填写经费到款编号);⑧专利许可上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备注栏填写经费到款编号)⑨相关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 注:①中国卓越期刊(领军类、重点类、梯队类)需统一填写中文期刊名,其他期刊填写附件目录信息标准格式;②南林学报和林业工程学报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详见期刊编辑部《南京林业大学主办学术期刊优秀论文遴选及奖励办法》;③1个成果仅限上传1个pdf文件的佐证材料,附件名称请用成果信息,尽量不含特殊字符,以免导致上传失败,附件缺少或上传不完整不清晰的,审核不予通过。 四、时间安排 本次科研绩效核算工作分为3个阶段完成,建议尽早在线填报,以便及时审核后分配业绩点(简易流程详见附件2),具体时间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12月20日前(提交与审核阶段) ①教师完成学术论文、著作、获奖成果、知识产权成果等成果的在线填报工作; ②教师及时完成已审核成果的业绩点分配工作,其中科研项目业绩点在分配栏直接分配; ③图书馆查询汇总2017年发表论文在2021年的他引次数; 第二阶段:2021年12月27日前(审核与分配阶段) (请各单位秘书及时查看单位填报科研成果审核情况及分配进度,协助督促教师关注科研成果审核情况,及时分配业绩点) ①科技处、人文社科处会同相关部门分批在线审核填报的学术论文及他引、著作、获奖成果、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 ②教师对审核通过的学术论文及他引、著作、获奖成果、知识产权成果等成果业绩点在线进行分配;对审核不通过的补充上传佐证材料供审核,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在线进行业绩点分配; ③12月20日后,图书馆反馈查询到的2017年发表论文在2021年的他引次数结果到各学院,由教师签字确认、补充后返回纸质及电子版汇总表,图书馆复核; ④12月27日下午17:30系统关闭,教师完成所有在线填报的科研成果业绩点分配。 第三阶段:2021年12月27-12月31日(汇总阶段) 科技处汇总全校科研业绩点,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五、有关说明 1.科研项目和成果原则上均应由项目(成果)负责人按照实际贡献大小分配业绩点,业绩点分配后一经审核将无法修改,最终以系统中实际分配的业绩点为准。科研项目业绩点有效分配年限为项目执行期结束后两年之内,2021年之前科研项目有效剩余业绩点在本次科研绩效核算中可以分配使用。科研成果(科研项目除外)业绩点当年度必须分配完,未分配完的下一年度将无效。 2.学术论文分为若干类别,同一论文同时被不同数据库收录,按照业绩点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核算业绩点。本科生、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原则上由通讯作者或指导教师在线进行填报。具体执行标准以《南京林业大学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为准。 3.科研绩效核算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填报前认真阅读学校相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填报,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请各学院及时解答本部门教师科研业绩核算中的问题,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及时上报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等相关职能部门。 4.本次科研绩效核算工作通知未尽事宜,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负责解释;对科研绩效核算工作出现的争议事项,将提交学校绩效工作实施小组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1.自然科学类填报及账户综合咨询:王 潇 85428803 崔光彩 85427181 2.自然科学类纵向及横向项目咨询:陈 喆 85427774 李洁琼 85428964 3.人文社科类填报及账户综合咨询:王振鲁 85428760 张淼晗 85428887 4.论文及引用审核咨询:陈 伟 85427568 中文论文交流QQ群: 638280623 英文论文交流QQ群:884652319 5.科技奖励、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审核咨询: 崔光彩 85427181 王振鲁 85428760 王 潇 85428803 6.自然科学类绩效咨询:巨云为 85428972 7.人文社科类绩效咨询:陈相雨 85427702 8.系统问题及技术咨询:吕志英 85427345
附件: 1.《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科研业绩核算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 2.《科研成果登记及业绩分配简易流程》 3.《部分期刊目录-参考》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21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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