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2022〕41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乐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验中学片区)推进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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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2022〕41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南乐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实验中学片区)推进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南乐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验中学片区)建设,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决定成立南乐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验中学片区)推进组。现将推进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蒋智敏(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靳卫军(副县长) 副 组 长:邵士岭(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彦民(城关镇党委书记) 成 员:袁小玲(县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赵俊府(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杨连群(县审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施鹏飞(县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 王海峰(县市政园林中心副主任) 石慧娟(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潘高岭(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武 磊(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主任) 崔民权(城关镇人大主席) 张拥军(城关镇三级主任科员) 赵世雷(杨村乡副乡长) 端木聚山(城关镇南街村支部书记) 管飞鸿(县实验中学校长) 邱会锋(县实验中学教务主任) 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彦民(兼),办公室副主任由崔民权、王海峰兼任。 2022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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