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通知!年休假+中秋节假期!一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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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通知!年休假+中秋节假期!一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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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删减减去掉几个周末

距离下一个小长假—中秋节

只有16个工作日了

惊不惊喜,开不开心

假设每天工作8小时合计

只需再上“5天”班就放中秋假啦

(16×8÷24=5.33333333~)

看完这个算法

就知道你们要打我

但是我不怕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快来一起了解下吧!

1、年休假标准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未休年休假应支付3倍工资报酬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你有更好的休假安排吗?

来源:综合中国政府网、张家口信息港

责编:桃子

审核:夏文帅

监制:翟波涛、刘雪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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