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不断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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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不断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提质增效

2024-07-11 02: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我局不断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提质增效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字体:[ 大 中 小 ]

我局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中注重落实规范工作程序,抓实日常细节,不断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提质增效。

一是继续保留“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这一领导机构。把公车管理主要任务调整到长效管理上来,下设办公室于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监督管理。

二是明确公车管理的职能边界。明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并履行主要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事业单位车辆、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相关管理制度,并履行主要管理职责。市国资委牵头制定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履行主要管理职责。同时明确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加强对本单位保留、驻点公务用车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工作的管理、监督。

三是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联合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市级机关保留、驻点公务用车单位车辆使用管理细则》《加强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平台监督管理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及公务交通补贴领取的提醒函》。市公车办出台《关于规范公务用车采购配备和报废处置的管理规定》《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用车费用结算办法》;我局牵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标识化信息化管理的函》《关于规范机关平台公务用车行驶路线和停靠地点的提醒函》。通过江苏省汽车协议供货系统采购公务用车产品,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实行全省联动定点采购。定点维修经公开招标确定了12家定点服务企业。

四是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工作检查和节假日公务用车使用、封存情况专项检查,结合公车统计报告填报情况,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相关问题。与市综合电子监察中心进行公车智能化管理平台信息共享,定期开展保留、驻点车辆单位用车和租赁社会车辆单位租车情况督查。

五是建立约谈提醒制度。对市级党政机关在保留、驻点车辆管理使用和平台用车保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适时进行约谈和电话提醒,及时制止违规违纪行为。

六是提升信息化、平台化管理水平。完成 “全省一张网”迭代升级,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数据实时互联互通的同时,升级改造平台软件。如:增加车辆油箱容量字段,开发异常加油预警等功能,进一步实现信息化全过程监管。

七是严格配备更新管理。严格车辆配备更新条件。在满足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前提下,车龄长、车况差、维修费用高、影响行车安全的,优先更新;车辆废气排放标准不符合要求、无法上路行驶的,优先更新;业务用车优先更新。

八是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要求。协调市财政局,统筹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车辆配备更新计划。机要通信用车等主要在城区内运行的公务用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用于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新增及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配备新能源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的,扣除新能源补贴后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九是严格“线上租车”管理。设置前提条件。要求市级党政机关按规定使用保留、驻点车辆和公车平台车辆,在保留、驻点车辆和公车平台车辆均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以租赁社会车辆。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须在公车智能化管理平台提前报备。公车主管部门定期抽查车辆报备情况,规范公务租车行为。

十是严格司乘人员爱车节油教育培训。完善公车“一车一档”使用管理台账,实行加油“一车一卡”,做好行车记录。修订完善《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明确节能降耗要求,定期核对核算油耗。严格司乘人员不得公车私用,不得用于非工作时间休息,不得过早提前发动车辆等待用车单位等要求。定期通过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强化司乘人员爱车节油意识。

十一是严格落实标识化、平台化、信息化管理要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做到了车载终端应装尽装、车身标识应喷尽喷,平台信息应录尽录。凡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相关单位已履行备案手续和程序。同时为节约资源,科学高效安全保障公务出行,对用车电话申请实行一个号码受理、网络申请实行一个端口办理,实现三个平台车辆统筹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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