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独生子女费怎么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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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是独生子女家庭所专属享有的待遇,虽然不同,但是也是钱。对此如果单位不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投诉。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独生子女补贴在哪领取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不给独生子女费怎么投诉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三、独生子女补助有哪些(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对父母每年120元的奖励。在孩子满14周岁之前可以一直领取。 (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父母逐步进入老年,生产和生活面临困难,养老问题日益突出。据了解,国家按年人均不低于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直至终生。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对象是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比如四川省规定,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每人每年6240元的标准发放;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发放。 (四)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是国家为尽快扭转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现象,促进西部地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不给独生子女费怎么投诉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工伤伤残等级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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