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督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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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督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 XXX 中心社工督导人才管理体系,结合我 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导是指由资深社会工作者通过定期持续的工作程 序,向新入职社工传授专业服务知识与技能,促进其成长并确 保服务质量的职业活动,具有行政、教育、疏导以及支持的功 能。
我中心督导人员泛指助理督导、实督导、督导和督导导师 四个级别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四个级别逐级晋升。每年中心进 行一次本土督导人才选拔。
第三条社会工作督导体系原则上试行比例: 1 名督导: 2 名实督导: 4 名助理督导: 14 名社工。
第四条各部门应配合中心高层积极搭建督导人才的培养和 管理体系。
第二章助理督导管理制度
第五条助理督导需取得社工师以上职业资格(表现特别优 秀的助理社工师,可于入选培养计划后次年取得资格),具有 1 年或以上社工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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