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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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07-05 04: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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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甘泉堡工业园天银纺织园北侧,厂址四周均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经度87°46′19.46″E,纬度44°18′13.24″N。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项目为新建,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设计总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00m3/d,尾水深度处理(除盐)25.5万m3/d,尾水输送管线10km。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0m3/d,尾水深度处理(除盐)15.5万m3/d,尾水输送管线10km;二期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0m3/d,尾水深度处理(除盐)5万m3/d;三期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0m3/d,尾水深度处理(除盐)5万m3/d。

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在建设过程中,采用了分期征地、分期建设的方案,本次环评只包括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建设部分。

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0m3/d,甘南厂尾水深度处理15.5万m3/d,尾水输送管线10km。污水处理采用“细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生物池+二沉池+转盘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浓盐水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微滤/超滤+纳滤+高压反渗透+降膜式MVR蒸发工艺”;污泥采用“浓缩+机械脱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相关控制标准。

1.地表水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养护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洗涤水等,这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和环境。施工时产生的生产废水设置临时沉砂池,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区设防渗化粪池,定期用吸污车清运到甘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产生影响。本项目位于甘泉堡天银纺织园北侧,周边无常年性地表水体,本项目在运行期间无尾水排入周边地表水体;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相关控制标准,出水回用于企业生产,园区绿化以及道路清扫等。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可以将影响降至环境可承载的范围内。

2.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可知,调节池污水在渗漏1000天后,污染物氨氮浓度达标处位于下游653m处已达标,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标下游450m处已达标,未对下游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因此即使调节池污水发生渗漏,影响范围也非常有限。在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通过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对监测井进行取样测试,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漏点排查,并及时修复渗漏点。影响范围将仅限于项目厂界内,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区评价区范围内地下水敏感目标为评价区下游、距离本项目地下水下游最近的村庄为10公里外;距预测结果分析,本项目对下游0.68km外的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所以对该敏感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本工程正常情况下对附近地下水的水质及水位均影响很小,非正常情况下对其下游及侧向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范围较小。由此可见,本工程运行对本区地下水的影响轻微。

3.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的建设活动对土壤侵蚀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是潜在的,人为因素将直接诱发加速水土流失。根据建设施工工艺,厂区施工一般首先用推土机推平施工区域,然后开挖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厂房等设施的施工浇注。厂区开始施工后,原地貌被扰动,原有稀疏植被也将遭到彻底剥离破坏,除一小部分面积被施工生活区建(构)筑物遮挡覆盖外,其余绝大部分面积处于完全裸露状态。当施工进程达到基础开挖阶段后,厂房等设施基础开发产生的基槽土将堆积在指定的地点,从而形成边坡较大的临时性再塑地貌,这些都为厂区水土流失(风蚀、水蚀)的产生创造了条件。但按照规定,施工期在场地内设有覆盖、遮挡、压实等临时挡护措施,一定程度上起到防止风蚀、水蚀的作用。另外,即使发生一定量的水土流失,但因开挖和堆土均在围墙范围内,围墙对水土流失起到一定的阻挡作用。因此,厂区施工对环境生态的影响有限。

本项目建设会对区域内自然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与项目建设同步实施的一系列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又形成了以厂区为中心、周围有防护带的新的生态系统,进而改善了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防止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并改善了当地土壤侵蚀状况,产生新的景观类型,使项目所在区域生态景观多样化,促进该地区景观生态系统向良性方向发展。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园区绿化,可增加园区绿化面积,发挥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的作用。对于工业园区来说,增加绿化面积,可起到隔声降噪,降低粉尘、恶臭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等作用;同时有利于遏制土壤沙化,增加植被种类和数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对防止土地荒漠化、沙化,减少水土流失,均有重要作用;尾水回用于园区工业生产,可减少新鲜水使用量,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综上所述,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具有良好的环境、经济效益。

生态保护措施:根据施工活动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方面,为有效控制施工活动的不良影响,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在施工期间应保证下列措施的实施:(1)施工进场道路修建要严格施工机械活动范围,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严禁破坏道路两侧植被,严禁在道路两侧取弃土。施工期间应规范施工行为,避免大风天和雨天施工,减少土壤侵蚀源的暴露时间。(2)本环评要求施工方在开挖土石方时,对项目区适宜植被生长的表层土壤进行保护性堆存,堆放时注意表层土和深层土层分开放置,在回填时尽量填入深层土层或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粘土,将表土层全部用于绿化用土,减少余方量。(3)工程挖方应尽可能用于场地回填、绿化及道路建设,无永久弃土产生。(4)在道路路边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工作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的意识。

(5)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采用拉设彩条方式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范围。(6)施工方若按本环评要求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发生水土流失。随着施工期结束,建设场地被水泥、建筑及人工绿化植被覆盖,改变了项目区植被稀疏,分布零乱,裸露土壤较多的现状,有利于消除水土流失的不利影响。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土壤污染的主要途径为污水池池体泄漏造成的污染物在土壤中下渗污染。正常工况下,各工段污水均在反应池、设备和管道内,不会有污水渗漏至地下的情景发生,因此本次土壤污染分析主要针对非正常状况及风险事故状况进行分析。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分析,如果反应池四周防渗和处理污水明沟等可视场所发生破损,容易及时发现,可以及时采取修复措施,即使有污水等泄漏,建设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不会任由污水漫流渗漏,任其渗入土壤。只有在污水池、污水管线等这些非可视部位发生小面积渗漏时,才可能有少量物料或污水通过渗漏点逐渐渗入土壤。针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提出以下措施:(1)现状保障措施:根据项目土壤质量现状检测结果,项目评价区域各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不超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2)源头控制措施: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企业建设完善的泄露检修制度,防止污水反应池、污水泵、污水管网等相关设备泄露事故发生,同时调节池、生化池、沉淀池等均设为重点防渗区,严格地面防渗管理,防止物料渗入地下,污染土壤。(3)过程防控措施:在污水处理厂内设置备用事故池及管路切换阀门,阀门与进水管道、事故水池相连,管道上设总阀门和两通阀门,关闭总阀门可阻断废水进入处理反应池,通过两通阀门可实现进水管道与事故水池直接连接防止后续进水造成冲击。(4)跟踪监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的要求确定土壤跟踪监测点布设原则,三级评价在必要时开展环境监测。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土壤环境敏感点。故本次不提出开展环境监测要求。当污水厂发生事故后,可根据调查需要,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位。

5.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场地平整、地基开挖等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等。(1)建设施工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2)施工工地周围建设围挡。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 1.8m 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地段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3)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4)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冲洗设施到位;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5)施工现场地面百分百硬化。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场地内的其他地面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型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6)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7)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洒;(8)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9)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必须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通过洒水、硬化道路,可抑制扬尘的产生;设置围挡,可将扬尘围挡在施工场地内,大量减少向外扩散的扬尘。因此,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6.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风机、泵类等,根据设计文件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均在室内或地下布置,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室内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建筑工艺技术,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2)加强施工管理,按当地规定的时间合理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3)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厂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4)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5)混凝土需要连续浇灌作用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搅拌机运行时间压到最低限度。(6)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规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及行驶时间,减少交通运输噪声对运输线路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7)提高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负责人应学习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其自身素质,约束自己的行为,明确认识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接触高噪声的人员,要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耳塞、耳罩等,保护身心健康。对施工场地噪声除采取以上减噪措施以外,还应与污水处理厂厂区附近企业及现场工程沿线周围单位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求得大家的共同理解。对受施工影响较大的居民或单位,应给予适当的补偿。此外,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的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

本项目噪声控制主要有从源头、传播途径、接收者三方面进行。(1)设备采购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选型还必须考虑产品具备良好的声学特性(高效低噪),向供货制造设备厂方提出限制噪声要求。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应与厂方协商提供相配套的降噪措施。(2)平面布置应将地面强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将其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3)泵噪声多以中、低频为主,其主要噪声源为电动机运转噪声、泵抽吸物料产生噪声、泵内物料的波动激发泵体辐射的噪声。评价要求泵类设备进行地下、半地下布置或者布置在专用泵房内,严禁露天放置。泵的进出口接管采用挠性连接和弹性连接,减少噪声传递;泵机组采用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泵房可作吸声、隔声处理;泵机组和电机处可设隔声罩。污泥脱水机室内布置,须对其基础进行隔振、减振处理。

(4)本项目风机主要有鼓风机,风机噪声主要来自进、出口部位辐射的空气动力性噪声。风机噪声控制在满足风机特性参数的情况下优选低噪声风机,风机进、出风口加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采用基础减振、管路选用弹性软连接,严把风机质量关,提高风机安装精度,减少风机的机械噪声。建议对鼓风机房采用塑钢中空玻璃窗或双层隔声窗,加强隔声效果,使其隔声量不低于30dB(A)。(5)加强厂区厂界绿化设计,合理的绿化可降噪2~3dB(A)。(6)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围墙设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m。根据噪声影响预测评价,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夜间要求,措施可行。

7.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除基础开挖、场地平整产生的土石方外,也将有一定数量废弃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木材及施工队伍生活垃圾等。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应进行回收利用,减少浪费,节约资源;对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污染,严禁置于项目区周围影响环境。因此,在施工前应向城建、环卫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随时把施工垃圾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在施工期必须制定废弃物管理计划。该计划应包括抛弃方案的执行计划、废弃物控制的报告程序和报告格式、维护程序等。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废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拟建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泥、栅渣、沉砂、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化学品包装物、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污泥产生量为3723t/a,栅渣产生量为1051.2t/a,沉砂产生量为547.5t/a,结晶盐产生量为155307.5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475t/a,在线监测废液产生量为0.05t/a,化学品包装物产生量0.1t/a,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02t/a,废机油产生量为0.04t/a。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比例最大、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是污泥。污泥经污泥脱水机脱水处理,从而实现了污泥的减量化,但减量化后的活性污泥如何处理是本项目的重点。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为:(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危险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化学品包装物、含油抹布(已豁免,可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需鉴定固废:剩余污泥、栅渣、沉砂、结晶盐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在鉴别结果出具前,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

9.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根据工程及工程区域环境特点分析,本项目所涉及的化学品为PAC、PAM、乙酸钠、次氯酸钠、石灰、铁盐药剂等,一旦次氯酸钠发生泄漏,产生的游离氯会造成空气污染,与人体接触后,导致接触者中毒;泄漏后流入厂区雨水管网,最终进入雨水受纳水体造成水体污染;通过地表土壤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采取的环保措施:项目尽量减少溶液的配制量与储存量,加强消毒间空气流通,同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物质分类存放,禁止混合存放;加强消毒间防滑防渗处理,周围设置围堰,防止液体泄漏对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影响。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在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方网站三次网络公示、乌鲁木齐晚报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甘泉堡工业园区公告栏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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