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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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2]13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2]137号)执行,各学院制定实施细则。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2年9月9日-10日(申请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生个人进行申报。 (二)学院及相关单位报送实施细则: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并于9月11日前报教务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实施细则要在推荐单位进行公示。 (三)推荐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及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推荐单位进行公示:9月12日-14日。 (四)推荐单位公示期满后,将推荐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网站下载):9月14日下午5点前。 (五)学校审查,校内公示(教务处网站和华水教务微信公众号):9月15日-9月24日。 (六)学生本人上传信息:9月25日。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由学院留存,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原件1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学籍学历信息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五)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请勿豪华装订)。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xls 附件3.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pdf 教务处 2022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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