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2022年财务报销有关新规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华南师范大学计财处官网 关于执行2022年财务报销有关新规的通知

关于执行2022年财务报销有关新规的通知

2024-07-13 09: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单位:

2022年,山西省财政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为适应改革和财务管理的新要求,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对财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1.自2022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前端与预算系统对接,实现“无预算不采购”,后端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落实“无预算文号编码不支付”。即:未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列政府采购预算的,无法进行资金支付。

2.2021年12月31日之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尚未完成资金支付的,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补充上传采购合同;2022年开始,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需明确使用资金文号并及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传采购合同。

3.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对追加和调整预算有了新的要求,学校预算调剂频次纳入财政对学校财务管理整体考核的指标。各单位应加强预算管理,尽量减少预算调剂。

4.各单位务必要认真客观真实的编制采购预算。对于年末政府采购预算有结余的资金,财政将收回。

二、启用固定资产报销模块

自2022年1月1日起,涉及固定资产报销的业务(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资产),全部使用计财处“网上报账系统-资产报销模块”进行报销,在资产模块中输入《山西师范大学入库验收使用三联单》右上角单据编号进行资产业务单检索,选取相应资产,明确经费支出,填制完成报销单。未使用资产报销模块将予以退单。

三、网上预约报销单投递时间要求

1.为了避免网上填单不及时投递,占用项目额度,影响各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网上填单后一般应在三天内完成单据投递。计财处每季度末清理一次填单不投递的数据,如需重新报销的,需履行相关手续。

2.为了合并工资收入计税,纳入学校工资发放系统的在编、人事代理和劳务合同人员,发放校内外个人收入的,需在工资发放(每月15日)后才能提交网上申报。

3.年末,所有网上申报未执行的数据,全部清零。

计划财务处

2022年2月18日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