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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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3-12-17 02: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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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本科教学业务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务管理与服务     1.负责全校本科专业、课程建设工作。拟订全校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结构调整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申报、专业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拟订全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办法,精品课程的申报、评估检查与验收。     2.负责人才培养计划管理。组织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和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检查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实施对学院教学的宏观管理。     3.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负责教学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建设。拟订各类教学管理文件,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研究教学现状,制(修)订教学质量管理监控考评体系。组织实施各类教学检查评估、教学竞赛、评优、试卷抽查、本科质量工程建设。     4.负责教学运行管理。依照人才培养计划下达教学任务,负责全校制定每学期开课计划和教学调度;实施排课,教学调度。     二、考试与学籍管理     1.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2.负责全日制在校生的学籍、学位管理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对学生的处分及学籍异动处理。负责转专业、转学工作。     3.负责考试改革研究、学籍制度建设。     三、实践教学管理     1.负责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制(修)订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计划、大纲等各类基本文件,组织协调实践教学运行,负责实践教学质量监控。     2.负责实践、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制(修)订实践、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及有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     3.负责全校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协助开展第二课堂实践活动。     4.负责实践教学经费预算、审核与管理工作。     四、教材建设与管理     1.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工作。     2.负责学生教材费的结算。     3.负责自编教材含教辅材料的出版资助立项申报、优秀教材评审等工作及教材建设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4.教材研究与教材管理制度建设。     五、其它工作     1.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2.教务文书、档案工作。     3.配合人事处实施师资队伍建设。     4.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5.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做好教学业务经费预算工作。制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案。     6.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教学工作,讨论教学工作有关问题。召开各类教学座谈会,了解收集对教学建设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7.及时汇报教学工作有关问题,提出有关建议,供学校领导决策。     8.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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