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千禾味业公司介绍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3-12-20 10: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27 公司简称:千禾味业

年度报告摘要

2020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

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93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该预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高品质酱油、食醋、料酒等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中国调味品协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 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四川省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拥有四川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公司酿造酱油主要选用非转基因黄豆、非转基因食用大豆粕、有机黄豆、小麦/有机小麦为原料,采用先进的种曲机、管道连续蒸煮、圆盘制曲机等生产设备和工艺,按照高盐稀态发酵工艺,经过长时间发酵而制成纯酿造酱油。公司酿造食醋主要以传统酿造工艺结合现代化设备,精选优质大米/糯米、荞麦、小麦、高粱、玉米五种粮食生产纯酿造食醋,并结合窖藏专利技术进一步窖藏生成窖醋。

公司在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同时,坚持走“专业化、规模化、长远化”的经营道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FSSC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欧盟有机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犹太洁食认证和清真食品认证、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认证、IFS国际食品标准认证。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集团采购部、各生产单位设有供应部, 由一级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总经理负责的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进行重要决策。集团采购部负责战略物资、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各生产单位供应部负责各自的原辅材料办公耗材等物资的采购。公司制订了《千禾味业采购管理制度》、《千禾味业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来规范采购工作。

公司的日常采购计划包括月度采购计划和临时申购。 生产部门于每月月末根据当月的生产状况、下月的生产计划、物料存货数量等情况,制定下月的《月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供应部实施。通过月度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的物资包括主要原材料、包材、 能源等。临时申购由申购人依据需求量和当前库存量开出《申购单》,经批准后由供应部实施。 战略物资及工程物资采购由集团采购部根据公司《分级授权表》 的规定履行申购、审批流程。 为尽量规避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 公司设专人跟踪主要原材料如豆粕、白砂糖、葡萄糖等的市场行情变化,研判价格走势,在需要时提出大宗采购计划,报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后,由采购实施。

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有眉山工厂、柳州恒泰、潍坊恒泰、丰城恒泰、镇江金山寺 5 个生产基地。其中,眉山工厂、镇江金山寺主要从事调味品的生产,柳州恒泰等子公司主要从事焦糖色产品的生产。各生产单位通常下设生产部、品质管理部、供应部、仓储部、环保站等部门。其中,生产部负责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品质管理部( QA、 QC) 负责产品质量控制工作,对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与产品质量实行有效监督;仓储部负责原辅材料和产成品的仓储、 出入库管理等;环保站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三废治理等环保相关事宜。

3、销售模式

公司调味品的销售由零售事业部、 餐饮事业部、 电商事业部和四川吉恒负责。公司调味品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包括零售渠道、餐饮渠道、电商渠道等,主要购物场所为 KA超市、中小连锁超市、农贸副食干杂店、 农贸市场、 电商平台等。为更好地拓展市场和服务客商,公司成立了零售事业部、 餐饮事业部、 运营部、品牌部等, 零售事业部、 餐饮事业部负责调味品销售网络拓展和产品销售;品牌部负责品牌建设规划和实施; 运营部负责处理订单、售后服务、客户资料管理、营销人员绩效考核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 行业发展状况及展望

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调味品刚性需求极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明显,周期性特征不突出,行业盈利水平良好。伴随城镇化率的持续提升以及中高阶层消费群体的日益庞大,调味品消费量和品质需求均有显著提升,行业发展空间大、发展层次清晰,主要如下:

1、行业加快整合,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基于资本、食品安全、品牌、环保、新消费模式等因素影响,企业优胜劣汰速度加快,品牌集中度逐步提高,大多数实力差、规模小、创新及品牌力弱的企业很难生存与发展。

2、中高端产品量价齐升,空间巨大。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及健康意识的提高,消费者追求更健康、更美味的调味品,具有天然、健康特色的产品得以快速发展;品质升级带动价格进一步提升,中高端调味品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市场空间,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3、新零售趋势向好,运营渠道多样化。信息时代,社会生活、消费方式不断发生变化,促使调味品企业渠道运营方式不断多样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主要系我司在四季度对收购镇江金山寺形成的商誉及无形资产(渠道及专利、商标)计提减值准备8,994.21 万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专注打造极致产品,强化品质与产能供应保障

一是继续加大高端研发人才的引进,加强研发资源投入,持续开展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保持研发的前瞻性和对应用的指导,不断打造极致产品。二是进一步强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软硬件设备的应用,强化从采购到生产、到销售、到物流等各个业务链条的流程再造和过程管控,减少重复、不必要环节,强化信息对称,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市场响应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强化产能储备,快速推动“年产25万吨酿造酱油、食醋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竣工投产、推进“年产60万吨调味品生产线扩建项目”规划工作,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提供产能保障。

(二)优化人才队伍,强化人效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人才战略,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充分授权、有效监督,强化人岗匹配。一是以事业留人,以创造价值为核心,严格定员定岗,坚决优胜劣汰。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和历练,提高队伍应变和攻坚能力,加速人才成长,打造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过硬,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强的优秀人才队伍。

(三)强化营销,提升市场竞争力

品牌方面,深化高端、高品质战略定位,梳理优化产品体系,进一步突出品牌诉求;团队方面,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过程管理,全面提升业务技能,增强面对环境变化、迎难而上的信心和能力;渠道方面,疫情之下,KA系统和线上营销条件相对优于传统和餐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发挥商超和电商的运营优势,提高市场供给能力,快速响应、保障市场需求。运营方面,优化平台、人员和产品结构,促进产供销平衡,提升运营质量、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公司治理,提高抗风险能力

一是专注聚焦主业,着力提升经营意识和运营能力,优化人、财、物资源配置,推动技术升级、效能挖潜,促进控本增效;二是强化对供应链和市场的前瞻性把握,保证原料供应的量、价、质多重稳定,保持高效应对市场需求,提高应变能力;三是强化财务管控,提高资金周转率和回报率。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镇江金山寺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从镇江恒康酱醋有限公司更名为千禾味业(镇江)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7月从千禾味业(镇江)食品有限公司更名为镇江金山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金山寺”)、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吉恒”)、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恒泰”)、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恒泰”)、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恒泰”)5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范围无变化。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5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9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全资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1名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担保事宜,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议杨红女士、郑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3,520股(若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则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28,224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全部23,520股(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28,224股)的回购价格为4.48元/股(回购价格扣减公司2017年度每股红利0.133元、扣减2018年度每股红利0.221元、扣减2019年度每股红利0.128元,并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3.66元/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草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4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0月10日公司公告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没有新增激励对象,因此无需补充公示。2017年10月2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0月2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98.52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000万股增加至32,598.52万股。

7、2018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598.52万股变更为32,594.52万股。

8、2018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5.4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发布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9日。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5.48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594.52万股增加至32,620.00万股。

10、2018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77.156万股;同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回购价格为9.17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11、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回购注销了离职激励对象罗鹏、罗锦华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3,600股。

12、2019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72.4072万股;同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9,600股,回购价格为6.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13、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9,160 股。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注销了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蒲辉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520股(若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则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28,224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8元/股(回购价格扣减公司2017年度每股红利0.133元、2018年度每股红利0.221元、2019年度每股红利0.128元,并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3.66元/股)。

2、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授予蒲辉限制性股票40,000股,授予价格为9.31元/股。

公司在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期间,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3元(含税)并于2018年4月26日实施完毕。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分配现金2.21元(含税);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分配现金1.28元(含税);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因2017年度公司业绩、蒲辉个人的考核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2018年12月14日,蒲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即12,000股解除限售。因2018年度公司业绩、蒲辉个人的考核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2020年1月3日,蒲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20%即11,200股解除限售。因2019年度公司业绩、蒲辉个人的考核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2021年1月12日,蒲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20%即15,680股解除限售。蒲辉未解除限售的股票为23,520股,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未解除限售数量变为28,224股。

公司拟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再实施回购,因此应根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对拟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蒲辉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将根据公司2020年度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调整,应回购蒲辉的限制股票回购数量由23,520股调整为28,224股,回购价格应根据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9.31元/股调整为3.66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蒲辉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23,520股)×回购价格(4.48元/股),并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审议及实施情况相应调整。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调整为: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蒲辉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28,224股)×回购价格(3.66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99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仍为3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上述公司股本结构数据为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数据。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1名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蒲辉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520股(若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则回购数量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28,224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8元/股(回购价格扣减公司2017年度每股红利0.133元、2018年度每股红利0.221元、2019年度每股红利0.128元,并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3.6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16日起-2021年5月31日止(9:00-11:3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吕科霖、王晓锋

4、联系电话:028-38568229

5、传真号码:028-38226151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 、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镇江金山寺食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3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以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准。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在综合分析全资子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拟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吉恒”)、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恒泰”)、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恒泰”)、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恒泰”)、镇江金山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寺食品”)提供融资担保,对担保额度进行了核定,详情如下:

一、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原则

聚焦公司资源,支持核心产业的发展,通过充分发挥母公司的融资平台功能,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

2、对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必要性

基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各子公司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含流动资金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3亿元。

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促进各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3、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拟提供融资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经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均在其偿债能力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风险是可控的。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 75 号 1 栋 6 楼3 号;注册资本 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科;主要从事调味品销售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5,674.98万元、净资产976.13万元、负债总额4,698.85万元,资产负债率82.80%。

2、潍坊恒泰:注册地址:昌乐县朱刘街道办事处工业园;注册资本 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科;主要从事生产、 销售焦糖色 等 食品 添 加剂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6,605.27万元、净资产5,999.42万元、负债总额605.85万元,资产负债率9.17%。

3、柳州恒泰:注册地址:柳江县第一工业开发区远东路 20-1号;注册资本 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科;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焦糖色等食品添加剂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2,299.78万元、净资产1,936.95万元、负债总额362.83万元,资产负债率15.78%。

4、丰城恒泰: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三路11 号;注册资本 4,37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科;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焦糖色等食品添加剂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5,039.38万元、净资产4,347.18万元、负债总额692.20万元,资产负债率13.74%。

5、镇江金山寺: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光明村;注册资本 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科;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醋等调味品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13,951.84万元、净资产10,489.28万元、负债总额3,462.56万元,资产负债率24.82%。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对各全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融资担保,并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担保事宜,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明细如下: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3号文核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味业”)于2018年6月20日公开发行了3,5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798,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26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8CDA105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29,278,901.91元,累计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80,790.5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1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000,488.63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酿造酱油、食醋生产线扩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6,075,890.10元,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401.47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5,354,792.01元,累计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56,675.88元,转入公司基本户金额为人民币 483.87 元,公司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709400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10100100201440),并于2018年6月25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附件一。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即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调整为“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2019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5月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2020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额64.52万元为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根据预算,预计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36%,其中调味品收入同比增长30.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3.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经常性净利润同比增长22.38%。该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充分记录了公司三名独立董事2020年度工作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充分记录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9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的投资及收购事项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薪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3,520股(若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则在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股票数量调整为28,224股);回购价格为4.48元/股(回购价格扣减公司2017年度每股红利0.133元、扣减2018年度每股红利0.221元、扣减2019年度每股红利0.128元,并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3.66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担保事宜,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议伍超群先生、伍建勇先生、刘德华先生、徐毅先生、何天奎先生、曹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议罗宏先生、毛健先生、何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位独立董事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1年5月7日在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 、《千禾味业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监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9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及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2,813,201.10 元(经审计),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281,320.11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573,845,089.23元, 2020 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756,376,970.22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9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5,675,3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907,804.5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8%。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及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

2020年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9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B114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