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福音!《第14届全运会乒乓球项目群众组竞赛规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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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福音!《第14届全运会乒乓球项目群众组竞赛规程》来了

2024-06-18 07: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女子团体(25-60岁组)。

三、运动员资格

(一)群众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规程总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中关于参加办法和参赛资格的有关规定。

3.有下列专业运动员经历之一者,不得参赛:

(1)在全国优秀运动员注册系统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2)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等体工队有过正式编制的乒乓球运动员;

(3)参加过全国计划内16岁以上组乒乓球比赛。

(4)在国际乒联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5)参加过国际乒联、亚乒联盟等授权或主办的乒乓球职业赛事的运动员。

4.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以2021年3月前满1年)为依据。

5.各参赛单位应对本单位参赛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各省级体育主管部门须为本省参赛运动员出示非乒乓球专业运动员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6.各省应提前组织举办深入基层的选拔赛,广泛发动业余爱好者参与到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中来,没有举办省级选拔赛的省份或单位不得参加十四运群众组乒乓球项目的比赛。

7.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7天内公布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在3天之内补充报名。

(2)补充报名结束后2天内中国乒协在官方网站公示各单位报名结果。

(3)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为增进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群众体育交流,港澳台乒乓球项目协会可组织一只代表队参赛。如果未参加预赛或预赛未能出线,可每个组别派一人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单打和团体比赛。

(二)公安民警组:

参加公安民警组的运动员参赛资格由前卫体协审定,详见相关补充通知。

四、参加办法

(一)以各省级体育局为参赛单位报名,也可由各省级乒乓球协会获得省级体育局授权后报名。

1.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赛。

2.每个参赛单位的各年龄段均可报男、女各1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团体赛成员由代表该队5个年龄段的5名运动员组成。

3.各参赛单位可另报1名运动员作为团体赛替补,该运动员可以替补参加比自己年龄小的年龄段或同年龄段的团体比赛,但需代表队书面向赛事竞委会申请,并得到同意后方可启用。如在预赛阶段中启用替补球员,则该运动员只能参加被替补运动员所参加的团体比赛,被替换的运动员将不可参加预赛阶段其余的比赛,如该队获得决赛资格不会剥夺被替补运动员参加决赛阶段资格。如在决赛阶段中启用替补运动员,则该运动员只能参加被替补运动员所参加的团体比赛,被替换的运动员将不可参加决赛阶段中其余的团体比赛。

4.公安民警组以各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进行报名,可报符合年龄要求的男、女各4名运动员。

(二)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参赛运动员除外)均可免费注册为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

(三)参赛队队名中必须体现所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名称。

(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参赛队的比赛资格。

(五)各组别年龄界定:

1.公安警察组为1961年1月1日至1996年5月1日(不含)出生者;

2.25-39岁组为1982年1月1日至1996年5月1日(不含)出生者;

3.40-49岁组为1972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出生者;

4.50-59岁组为1962年1月1日至1971年12月31日出生者;

5.60-69岁组为1952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出生者;

6.70岁及以上组为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六)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按照预赛阶段和决赛阶段举办地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七)陕西省和港澳台地区的参赛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的相关原则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各单位选拔赛: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必须组织省级选拔赛选拔各组别各年龄段得参赛运动员。建议有能力的省市组织市级选拔赛。

2.各级选拔赛的赛事名称应有“我要上全运”字样。

3. 选拔赛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各省自行决定比赛形式。

(二)抽签

1.预赛阶段南、北两个赛区不设种子,随机抽签分组。

2.决赛阶段根据预赛成绩设定种子,南、北赛区两个第一名为1号种子,两个第二名为2号种子,以此类推,尽可能考虑赛区分开原则。

(三)预赛阶段比赛办法:

1.预赛阶段进行北部赛区、南部赛区划分:

北部赛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南部赛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2.设单打和团体两个小项的比赛

(1)单打比赛:

a.单打比赛均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取小组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赛和附加赛。

b.循环赛阶段执行3局2胜制,淘汰赛阶段执行5局3胜制,每局11分。其中70岁以上组所有比赛均执行3局2胜制,每局11分。

(2)团体比赛:

a.采用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各小组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取单淘汰赛及附加赛。

b.所有比赛均执行3局2胜制,每局11分。

c.群众组团体赛规定:

(a)比赛采用五五对抗制(5个年龄段);小组循环赛阶段打满五场,淘汰赛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两个阶段中每个年龄段的出场顺序均由赛前抽签决定。

(b)小组循环赛阶段每一场团体赛的记分采用4-2-1-0的方式,即获胜方得4分,负方若2:3得2分,若1:4得1分,若0:5或弃权得0分。

(c)循环赛中按照积分排定名次,积分相同时按相互间重新算积分排定名次,如积分还相同,按照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确定排名。

(d)公安民警组团体赛执行斯韦思林杯赛制,所有比赛为五场三胜制,比赛顺序是:1.A-X;2.B-Y;3.C-Z;;4.A-Y;;5.B-X。循环赛积分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确定排名。

(三)决赛阶段比赛办法:

1.决赛资格:

(1)预赛阶段两个赛区各项目前8名获得决赛资格。

(2)陕西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决赛参赛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的相关原则执行。

2.单打:

(1)采用小组赛+淘汰赛方式进行。

(2)小组赛:根据预赛名次设立种子,进行分组循环,根据小组数量决定各组出线数。

(3)淘汰赛:对小组出线的运动员进行抽签,抽签原则:第一阶段同小组合理分开。

(4)小组赛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1分。淘汰赛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其中70岁以上组所有比赛均执行局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

3.团体:

(1)比赛采用五五对抗制(5个年龄段);小组循环赛阶段打满5场,淘汰赛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两个阶段中每个年龄段的出场顺序均由赛前抽签决定。

(2)采用小组赛+淘汰赛方式进行。小组赛:根据预赛成绩设定种子,进行小组抽签,每轮打满五场,记分采用4-2-1-0的方式,即获胜方得4分,负方若2:3得2分,若1:4得1分,若0:5或弃权得0分。

(3)淘汰赛:对小组出线的队伍进行抽签,抽签原则:第一阶段同小组合理分开。

(4)每场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1分制。

(5)参加团体比赛的参赛队出场比赛时应统一着装。

(6)公安民警组团体赛执行斯韦思林杯赛制,所有比赛为五场三胜制,比赛顺序是:1.A-X;2.B-Y;3.C-Z;;4.A-Y;;5.B-X。循环赛积分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确定排名。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和单打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对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

(二)评选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组比赛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三)对所有参加决赛阶段的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阶段报名:

1.各参赛队可报正编人员为:领队1人,队医1人,教练2人,男运动员6人(含1名替补),女运动员6人(含1名替补)。

2. 各参赛队可报超编人员不超过3人。

(二)决赛阶段报名:

1. 获得团体参赛资格的代表队(男子或女子):可报领队1人、队医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含1名替补)。若一个省的男、女队均进入决赛,则只能报领队1人,队医1人,教练员2人。

2. 获得单打资格的运动员:可报教练员1名,运动员1名。若该名运动员所属省份或单位获得团体参赛资格,则不能另报参加单打项目的教练员。

3.各获得团体参赛资格的代表队(男子或女子)可报超编人员不超过2人。若一个省的男、女队均进入决赛阶段,则可报超编人员不超过3人。

注:获得参加决赛阶段单打资格运动员不可被替换。获得参加决赛阶段团体资格的运动员由于伤、病、事等原因不能参赛,需参赛队向竞委会提交换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替换。

(三)预赛阶段和决赛阶段的具体报到时间见补充通知。

八、比赛器材

(一)球台:十四运组委会指定器材。

(二)比赛用球:十四运组委会指定器材。

九、技术官员

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及部分主要裁判员均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其余裁判员由赛事竞委会商陕西省乒乓球协会选调。

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一、球拍检测

球拍检测内容:国际乒联最新公布批准颗粒胶或海绵胶的型号、厚度、击球拍面的平整度、粘合剂的气味。球拍覆盖物不得经过任何物理的、化学的或其它处理。

十二、仲裁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经费

(一)预赛阶段:

各参赛队自行承担城际交通费和食宿费,食宿费标准详见补充通知。

(二)决赛阶段:

各参赛队自行承担城际交通费,除群众组西部地区外其余参赛队食宿费自理,正编人员食宿费标准100元/天/人,超编人员标准详见补充通知。

注:西部地区包括:西藏,重庆,贵州,云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广西,内蒙古,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爱乒乓提示:具体报名方式,请咨询当地体育局,以上规程供参考,以主办方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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