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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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盟市学校推荐、专家评审,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现将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 21日,公示期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我办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1-2856417,0471-2856418,0471-2856419,0471-28571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11。
附件:1. 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2. 2023年度劳动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3. 2023年度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内蒙古试点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4. 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5. 自治区首批新高考改革实验项目基地学校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 2023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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