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青春华章”配乐诗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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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青春华章”配乐诗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2023-03-16 08: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团委,校学生会、校大学生艺术团:

为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内涵,促进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为提高大学生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搭建平台,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拓阵地,学校决定举办校第十一届“青春华章”配乐诗文朗诵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学习二十大青春诵祖国

二、参赛对象

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本次活动分专业组、公共组两组开展。专业组参与对象为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本科生,公共组参与对象为其他专业在校本科生。

三、作品要求

(一)朗诵时间:6分钟以内。

(二)作品内容:以学习党的二十大为主题,坚定理想信念,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表达爱国、爱党、爱校情怀,诠释生命真谛,展现青春风采,讴歌青春使命,要求健康向上、充满活力、催人奋进。

(三)作品体裁:鼓励原创,非原创作品以经典诗歌、经典散文或名著片段为主。

(四)背景音乐等:音乐及相关道具应与诗文内容紧密契合,衬托诗歌意境。

(五)报送材料:大赛报名表(见附件,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各一份)、参赛作品文本(统一用4号宋体,行距单倍行距,提交电子版即可),原创作品请提交加盖挂靠单位团委公章的原创作品承诺书(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各一份),配乐文件要求为mp3格式,配乐时长与朗诵时间相吻合。

6.参赛形式: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6人(不含伴奏、合声等人员),每位参赛选手原则上只参加1个节目。

四、时间步骤

(一)院级推荐:各学院推荐1-2件作品参加公共组复赛,并于3月26日下午18:00前将大赛报名表、参赛作品文本、配乐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夹以“学院名+青春华章”命名

联系人:刘成俊0553 5910261

(二)学校复赛:学校于3月29日下午2: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举行公共组复赛,择优选取12件左右作品进入决赛。专业组复赛由新传学院团委自行组织,推荐不少于3件作品参加校级决赛。

(三)学校决赛:学校将于4月中旬举办决赛。

五、奖项设置

大赛分设专业组和公共组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七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

六、活动认证

(一)2022级学生学分认证方案

该比赛为“第二课堂”Ⅲ类课程,获奖同学按规定给予“第二课堂”学分认证,认证纳入D模块即文化艺术。参加海选以及参加复赛未进入决赛的同学均认定校级课程课时。以下各项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具体如下:

级别

学时

分值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班级

4

0.1

院级

8

0.1

0.2

0.3

校级

16

0.4

0.5

0.6

(二)2021级、2020级、2019级学生学分认证方案

活动纳入素质拓展学分认证(C模块即身心健康与文化艺术,专业组参赛学生纳入B模块专业技能与职业导航),参加海选以及参加复赛未进入决赛的同学均认定校级参与分,以下各项分值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级别

分值

参与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班级

0.1

院级

0.2

0.3

0.5

校级

0.5

0.6

0.8

1.0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青春华章”诗文朗诵大赛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落实学校高水平校园文化建设任务,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成果的重要学生活动,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此项活动。

2.精心创编。各学院团委应以此为契机,吸收和借鉴校园高水平节目编演经验,编排出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彰显校园特色和弘扬时代主旋律的优秀作品,充分发挥校园文化作品的育人功能。

3.做好保障。各学院团委要做好场地、人力、经费等方面保障,为参赛学生做好排练、学习、生活服务,同时为参赛学生聘任指导老师,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附件:第十一届“青春华章”配乐诗文朗诵大赛报名表

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新闻与传播学院、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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