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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着装的通知
作者:铜川市人民医院 来源:铜川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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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着装的通知 各科室: 为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职业形象,展现我院职工的风采和良好精神风貌,创造一个文明礼貌、清洁优美的医院环境。根据执业规范的需要,现就医务人员执业着装和仪表要求规范如下: 1、医务人员仪表大方、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语气轻缓,同情、关心体贴病人,一切行为应符合职业身份。 2、工作时间必须按医院要求统一岗位服装,准时到岗。无论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身穿工作服在院内走动时必须系好纽扣,佩戴医院统一制作的胸卡(别在左上胸部),不能翻戴或插在衣兜里。 3、着装要整洁,衣扣齐全,无污迹血渍、不得有缺扣、残损。白大褂袖口不外露内衣;女同志裙长不超过白大褂,不穿艳色裤袜;男同志夏季不穿短裤。 4、头发干净整齐,男发不过耳,女发不过肩,长发应盘起。男同志不留长胡须,面部干净,女同志淡妆上岗,不浓妆艳抹,不在门诊、病房等公共场所当众化妆。临床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涂不留长甲、不戴耳环戒指手链等饰物。 5、医疗工作时间不穿拖鞋(手术室及特殊检查科室除外),护士统一穿工作服、戴护士帽、穿护士鞋。 6、病房工作人员应保持安静,避免高声交谈、喧闹,做到走路轻、关门轻。 7、离开工作岗位后,不穿岗位服装去食堂就餐、外出办事等。 8、行政后勤人员着装要体现职业特点,样式大方,不着奇装异服。 二0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分享到: 上一篇: 铜川市人民医院2011—2012年度新技术、新业… 下一篇: 关于启用医院院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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