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医大《关于做好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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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关于做好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07-17 08: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有关科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及《安徽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结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现启动校科研基金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含批准延期)校科研基金项目。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和附件2,附件材料需包括相关成果材料和经费使用情况证明,相关成果材料包括带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及其它成果证明材料等,经费使用情况证明需在医院财务报销系统中截图(流程:登录系统、点击项目经费管理、项目明细账,截图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码等基本信息)。

2、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

3、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一式一份,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2)电子版材料需发送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电子版材料以“自然类/人文类+姓名”命名)。

上述材料请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医院科研处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其它要求

1.各单位对照项目预期目标,审核项目执行情况。

2.加强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结题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4.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延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申请表及项目进展报告(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汪娟,62923991。

邮箱:[email protected]

 1.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自然科学).doc

 2.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人文社科).doc

 3.结题项目清单.xls

 4.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及进展报告.doc

科研处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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