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应该如何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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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征收增值税应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医药机构销售药品可以享受一般纳税人征税政策,也就是医药机构销售药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但是,根据《增值税改革税收扩范暂行条例》,获得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殊征税政策的,可以以6%的税率征收,其中包括医药机构销售的药品。 此外,一些涉及国家重点支持的产品和服务,如新药、抗肿瘤药物、西药、中成药、中草药、保健食品等,可以享受减税或免税政策。 拓展知识:在增值税减免政策中,特定药品还有减按3、9或15%征收的政策。这些药品有两类:一是处方药,如抗肿瘤药物、新药、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可享受3%的减按税率;二是非处方药,如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神经科药物、抗凝血药品、心血管类药物等,可享受9%的减按税率。此外,一些保健食品也可享受15%的减按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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