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等项管理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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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农四师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兵团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 的通知》 (昌州卫发〔 2010 〕 63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的 监督管理,特成立以下领导小组:
组
长:贾宁
院长
副组长:周玉泉
党委书记
蒋登华
副院长
霍晓灵
副院长
纪委书记
陈云国
副院长
成
员:杨红
杨英
徐玉生
郑鸣明
陈函
夏伊明
程琳
李晓玲
杨晓燕
黄亚军
职责:切实履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领导职责,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 用安全管理的监管,加强临床准入、临床使用、临床保障各工作环节制度的落实。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上级有关文件,于 3 月 29 日成立了我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我 院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同时出台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等 9 项管理规章制度:
1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2 、医疗器械临床准入与评价管理制度;
3 、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4 、医疗器械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5 、医疗器械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6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7 、医疗器械报废制度;
8 、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9 、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
1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医院主管领导、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的专家和负责人,组成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 全管理委员会。设备管理委员会 , 委员会的职责是:
1. 对医疗设备引进的咨询、审议、决策及工程项目协调等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计 划、论证、技术问题进行评价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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