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医必看:医生超范围执业(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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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医必看:医生超范围执业(专业范围

2024-07-05 23: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的范围:

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国卫医发〔2014〕51号)第2条

远程医疗服务条件和注意事项:(〔2014〕51号)第3条)

第一,远程医疗目前仅限于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需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医疗机构之间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要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约定合作目的、合作条件、合作内容、远程医疗流程、双方权利义务、医疗损害风险和责任分担等事项。

第二,医生远程医疗服务,需经本医疗机构同意。医务人员向本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应当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并使用医疗机构统一建立的信息平台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三,需经患方书面同意。邀请方应当向患者充分告知并征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须征得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书面同意。

第四,远程医疗服务的病历书写和保存。邀请方和受邀方要按照病历书写及保管有关规定共同完成病历资料,原件由邀请方和受邀方分别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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