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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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4-07-09 04: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打造区域旅游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连云港市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打造区域旅游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推动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旅游业在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塑形象等方面的作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消费升级、结构调整的要求,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加快两聚一高和产业强市任务落实,现就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打造区域旅游新高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设国际知名、国内著名、特色鲜明的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总体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源特色为依托,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旅游产业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切实增强我市旅游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成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典范城市和宜居宜游的滨海休闲旅游目的地,加快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跨越,成为江苏旅游从水乡江苏到海上江苏形象升级和产品突破的领衔军。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实现旅游强市建设目标,旅游业总收入达到660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全市游客接待量达到4500万人次,年均增长10%以上。游客人均停留2.5天,每人次平均消费达1700元。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1. 强化旅游规划引领。突出旅游资源整合,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按照《连云港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连云港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要求,更加注重旅游策划,拓展发展领域,提升旅游品质。贯彻落实《江苏沿海旅游发展规划》,培育沿海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带,加快编制海洋旅游发展规划,创新海滨度假旅游发展模式,建设海州湾、连岛等海滨旅游基地。推进主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海洋旅游、乡村旅游、旅游交通体系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加强旅游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规划、公共设施规划、交通规划等的衔接。

  2.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一核、两极、三轴、全域发展的旅游空间格局,全面提升花果山西游文化旅游的核心带动作用,培育赣榆滨海休闲度假和东海汤晶养生度假两个增长极,形成海洋休闲度假产业轴、山海城市风情发展轴、山水人文体验发展轴。进一步优化旅游产业区域布局,以做大做强旅游产品为目标,推动资源、资金、人才、技术向优势景区、优势地区集中,把前云台山片区、连岛及后云台山片区、锦屏山及海州古城片区、东海水晶产业园和温泉等旅游资源核心区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优势互补的旅游产业集聚区。加快精品景区和旅游项目建设步伐。整合渔湾、东磊、孔雀沟、丹霞等景区推进花果山山南片区开发,打造西游文化旅游集聚区,增加西游主题演艺、游乐、购物等体验性产品,完善休闲度假功能。加快开发海洋旅游,整合近岸海域、海岛、渔村,保护性开发前三岛、秦山岛、竹岛、鸽岛、羊山岛、开山岛,形成沿海观光休闲带,建设欢乐海洋城、主题度假酒店、游艇俱乐部、海上运动等项目,推进连岛创成国家5A级景区和国际海岛旅游目的地,推进海上云台山创建国家5A级景区。整合东海西双湖景区、新水晶城、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和水晶博物馆等资源,打造水晶文化旅游区,推进5A级景区创建,加强水晶小镇建设,提升温泉镇开发建设水平,打造温泉风情小镇,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形成独具特色的水晶购物、温泉养生旅游目的地。加快海上云台山生态旅游、临洪河口湿地旅游、锦屏山及海州古城文化旅游、南城古镇文化旅游、抗日山红色旅游、徐福文化旅游等项目开发和建设,培育旅游新增长极。

  3. 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围绕旅游完善以公路、铁路、航空和绿道为支撑的交通通达系统,构建快旅慢游、便捷安全、无缝换乘的旅游立体交通体系。加快改建市内通往桃花涧、渔湾景区的交通道路,贯通环云台山大道,实现景区路网与交通骨干网对接。开通市区到东海和其它县区旅游专线,重点开通连岛、花果山、锦屏山三大景区间的直通公交专线。建设花果山景区南大门,打通景区内部路网、形成循环。加快组建市海上客运公司,开通海上游艇,串联连岛、秦山岛、前三岛等岛屿,为游客提供丰富多样的高品质海岛旅游体验。探索与青岛、烟台、上海等城市合作开展跨区域游轮路线,积极增开连云港到韩国、日本的海上客运游线。开通民航国际航线,加密重要客源城市民航航班。2020年,在核心旅游线路建设休憩停靠站,开通高铁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与主要景区之间的旅游直通车以及重要客源地旅游专机、专列。

  4.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推进城市公共服务与旅游设施建设一体化,强化食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的协调发展和配套。完善旅游道路、旅游交通标识、景区停车场、旅游公厕、游客服务中心、无线网络覆盖、旅游安全等基础设施。加快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信息咨询中心(点)建设,结合高铁客运枢纽建设,布局游客集散中心。在机场、车站、景区等客流集聚场所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提供旅游咨询、交通气象、旅游预订、旅游推广等公共服务和旅游商品销售等经营服务,将连岛游客服务中心打造成省级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全市景区、城市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旅游公厕达到A级旅游厕所以上标准,配置家庭卫生间。

  5. 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对接畅游江苏体系,建设连云港旅游大数据和应急指挥中心,搭建旅游资讯公众服务信息化平台,形成旅游信息数据库、旅游政务网、旅游资讯网、旅游电子商务网等一库三网服务体系,实现旅游与交通、公安、商务等数据信息共享。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实现智慧景区、智慧酒店、网络预定、电子导游、客流预警、安全监管等网络化运行。实施以景区门票价格为核心的旅游价格体制改革,完善旅游价格形成、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行电子门票管理系统和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实行最大承载量控制。到2020年,所有3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标识和导览图完善,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语音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6.加快旅游体制改革。创新旅游管理体制,组建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在全市层面统筹规划旅游资源,协调落实旅游开发、旅游管理等工作,凝聚推动旅游发展的合力。加强市场主体的培育,组建市级旅游发展集团,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运营管理企业参与市场开发,积极培育新型旅游业主体,形成各类主体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以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为突破口,引导景区建立政企分开、管办分离、产权清晰、投资多元的经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业,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各类旅游项目建设,促进混合所有制旅游经济发展。支持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客运企业等组建经营联合体,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落实金融、价格等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旅游电子商务企业以及创客的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扶持连云港旅游发展集团、海州湾发展集团、连云港市金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裕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花果山总公司、连岛旅游开发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到2020年,力争培育资产规模百亿元企业1家,收入过亿元旅游企业3家,其中5亿元以上1家。

  7.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以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工作为统领,以东海县和连云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增强各级政府在发展旅游产业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各县区设立旅游发展引导资金和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强化财政资金的导向引领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功能。围绕综合产业发展和综合执法需求,创新区域治理体系,积极推进旅游管理体制、市场监管机制改革,形成旅游发展合力。促进公安、交通等领域涉旅数据共享,推进市民卡、自助终端、在线支付等在旅游接待服务场所广泛应用。统筹考虑居民休闲和游客体验的需求,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提高公交、出租车智慧水平,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重点加油站点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参与公共服务,着力打造主客共享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

  (二)大力促进旅游投资,扩大旅游消费

  8.培育文化旅游品牌。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旅游为主体,新型业态为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重点培育以花果山、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等为依托的西游记文化旅游品牌,以海清寺、海宁禅寺、石佛寺、孔望山摩崖石刻、法起寺、龙洞庵等旅游资源为主的祈福文化旅游品牌,以海州古城、板浦古镇、连云古镇、民主路老街、海鲜美食街等历史文化资源为主线的古城老街文化旅游,以抗日山、邓小平公园、刘少奇旧居等为主的红色旅游品牌和徐福文化旅游品牌等。

  9. 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将休闲度假空间纳入城乡规划内容,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水利风景区的非禁止开发区域适度开发特色鲜明的休闲度假产品,培育沿海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带,建设连云港海州湾滨海旅游基地和临洪口湿地旅游。十三五期间,新增连云港海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家,赣榆海州湾旅游度假区、东海李埝生态旅游度假区、连云港花果山西游文化产业园等省级旅游度假区3家。大力开发海洋海岛旅游、中医药及温泉康体养生旅游、科普研学旅游、水晶购物旅游,积极发展主题度假酒店、乡村度假庄园、特色精品民宿、西游主题乐园、旅游演艺等。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花果山景区合作,挖掘西游文化故事,创作西游主题实景演艺。到2020年,花果山、连岛度假区、温泉度假区等要拥有1台常态化的特色旅游演艺节目。加快现有景区的改造和提升,强化参与性、体验性、娱乐性功能。

  10. 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拓展丰富旅游+的对象、内容和方式,通过旅游+农业、+工业、+文化、+教育、+体育、+商务、+科普,培育旅游新业态,创造旅游新价值,加快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文化旅游、会展旅游、研学旅游、特种旅游、购物旅游、科普旅游发展。支持康缘集团发展特色疗养康养旅游项目,打造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鼓励国有和社会资本依托锦屏磷矿旧址、古城老街、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西游文化、镜花缘文化等开发文创旅游。加大对本土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方面的研究,加强海州五大宫调、淮海戏、苏北大鼓、水晶雕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推进果蔬、茶叶、水产养殖、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草药种植等特色产业发展,培育以农业、渔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采摘、认养、渔家生活、海产品加工等农事体验产品。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镇、生态休闲农庄、主题创意农业园、农业观光园和名特优新土特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星级品牌酒店通过投资、托管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住宿餐饮业的发展,加大旅游扶贫力度。

  11. 培育旅游新业态。大力推进海滨休闲旅游、海洋生态旅游、游艇邮轮旅游、会展旅游、康体疗养旅游、研学旅游、购物游、房车、露营地、马术运动旅游和低空飞行、山地运动、文化创意、购物免税等新业态的发展。适度开发潜水、垂钓、海底观光、海上休闲运动等旅游产品,逐步建设完善游艇基础设施,在主要海域预留旅游航运通道和游艇码头发展空间;完善游艇管理办法,适当扩大开放水域,培育发展游艇俱乐部。加大特种旅游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简化审批手续程序。支持连岛省海上训练基地开展体育旅游服务。积极发展在线旅游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发挥互联网+的衍生效应。强化供给侧改革,为游客提供丰富的产品体系。

  12. 加大旅游商品研发力度。加大特色鲜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间传统手工艺品、特色食品、中草药保健品、白酒和水晶工艺等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打造具有连云港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加大对旅游商品研发基地、旅游商品创意设计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西游记文化旅游商品、水晶工艺、黑陶工艺、灌南剪纸、汤沟酒业、红香溢樱桃酒、康缘药业等文化旅游商品企业,提升旅游商品的艺术性、观赏性、实用性。实施旅游商品开发十百千行动计划,建设10个旅游商品生产基地或产业园区,培育100家旅游商品龙头企业,1000名连云港名匠和连云港名创。到2020年,全市4A级以上景区各拥有一个独具特色的旅游购物场所。

  (三)实施旅游标准化,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13. 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设立市级旅游服务规范化试点项目,积极申报承担省级和国家级旅游标准化试点项目,发挥试点项目的引领作用。结合我市旅游服务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发布、实施一批旅游服务业规范。推行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连云港市农(渔)家乐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努力提高服务单位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标准意识,树立旅游服务行业窗口形象。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提高全市宾馆饭店和景区的整体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打造1-2个省、市级服务业名牌,快速提升我市旅游服务美誉度和知名度。认真抓好A级景区、星级饭店复核复评工作,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

  14. 强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全面受理旅游投诉、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全市旅游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抽调公安、工商、城管、交通、海事、物价、食品药品、旅游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和旅游投诉的查处,开展以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流动摊贩、黑车黑导、明码标价和诚信经营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美化景区周边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加强文明旅游教育和引导,开展旅游购物诚信街区和诚信商店创建活动,推进旅行社和导游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构建旅游安全防范和救援体系,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纠纷和旅游安全事件。

  15. 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充分利用本地高校和职业教育资源,强化旅游专业人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认证。 编制全市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旅游人才评价标准,培育壮大旅游职业经理人队伍。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鼓励本地高校开设旅游专业,突出导游讲解、景区规划、市场营销和旅游新业态等紧缺专业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加强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

  (四)强化旅游宣传推介,提升城市知名度

  16. 创新宣传营销方式。依托陇海线,主动融入丝绸之路旅游带发展。市县联动,建立旅游宣传联合联营机制,围绕长三角、环渤海、一带一路沿线、日韩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强化旅游宣传营销,办好西游记文化节、连云港之夏旅游节、东海国际水晶节,培育国际知名的品牌旅游节事活动。加强与国内外的旅游交流合作,在中央媒体和国际媒体上宣传推介连云港旅游。加强网络宣传和营销,发布官方旅游攻略,通过主流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影视剧、娱乐节目等进一步丰富旅游营销方式。把旅游作为城市形象的重要内容,在城市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设置旅游公益广告。定期编印连云港旅游手绘地图等宣传资料,在火车站、机场等进行发放,重点推介新业态、新产品、新景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积极拓展客源市场,促进旅游区域合作。支持旅行社在主要客源地设立旅游营销代理机构,推广旅游产品和线路。

  17. 推进区域旅游发展。拓展区域联合推广的合作内容,利用江苏旅游新干线、江苏旅游新三角、淮海经济区旅游联盟、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合作组织等,合力打造神山仙鹤长寿慢生活之旅、神山汉风楚韵名人之旅等精品线路,实现资源共享、品牌共建、线路互联、节会互参、市场互动。策划举办以西游文化为主题的专题宣传推广活动。依托区域文化旅游资源品牌集聚优势,着力实施国际化、品牌化、差异化、竞合发展战略,打造丝绸之路经济、文化、旅游线路上的重要节点。

  四、保障措施

  18.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安排部署旅游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加强对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19. 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建立统一高效、权责明确、整体联动的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旅游(项目)规划、产业发展布局、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市场监管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常规的会议、联络制度,定期召开由各县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旅游协调会办会,研究推进全市旅游发展事项。

  20. 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根据财力设立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为优质旅游企业开展贷款担保、贴息和资金过桥等服务。适当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各级支持农业、服务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资金,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创新旅游金融产品,支持旅游企业通过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公开募股、旅游产权交易等方式筹措资金,建立旅游、财政、金融、担保四方合作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旅游业,支持民间资本采取投资入股、合营合作等方式参与景区、酒店、度假区等企业的重组运营。鼓励开展景区经营权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与旅游企业合作设立旅游并购基金;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成立旅游担保公司、旅游资产管理公司。

  21. 强化旅游用地支持。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中加大对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旅游设施建设用地的保障力度。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旅游业的,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过渡期为5年。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鼓励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废弃工矿用地以及适宜的岸线、海域、海岛资源发展旅游业。对近海旅游娱乐、浴场等亲水空间开发予以优先保障。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兴办旅游服务企业。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鼓励通过租赁、转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旅游项目用地。

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打造区域旅游新高地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 合 单 位

  1

  强化旅游规划引领

  编制《连云港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2016年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贯彻落实《江苏沿海旅游发展规划》,加快编制海洋旅游发展规划,创新海滨度假旅游发展模式,建设海州湾、连岛等海滨旅游基地。

  2017年

  赣榆区政府、连云区政府

  市旅游局

  推进主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海洋旅游、乡村旅游、旅游交通体系等专项规划的编制。

  2017年

  各县区政府、

  市旅游局

  市交通局、海洋与渔业局、市规划局

  2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构建一核(花果山西游文化旅游)、两极(赣榆滨海休闲度假和东海汤晶养生度假)、三轴(海洋休闲度假产业轴、山海城市风情发展轴、山水人文体验发展轴)、全域发展的旅游空间格局。

  2017年

  市旅游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打造花果山、连岛(海上云台山)、锦屏山(海州古城)、东海水晶产业园和温泉等旅游产业集聚区。

  长期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连云区政府、海州区政府、东海县政府、城投集团

  市旅游局

  整合渔湾、东磊、孔雀沟、丹霞等景区,推进花果山山南片区开发,打造西游文化旅游集聚区,增加西游主题演艺、游乐、购物等体验性产品,完善休闲度假功能。

   2017年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加快开发海洋旅游,整合近岸海域、海岛、渔村,保护性开发前三岛、秦山岛、竹岛、鸽岛、羊山岛、开山岛,形成沿海观光休闲带,建设欢乐海洋城、主题度假酒店、游艇俱乐部、海上运动等项目,推进连岛创成国家5A级景区和国际海岛旅游目的地,推进海上云台山创建国家5A级景区。

  2018年

  连云区政府、赣榆区政府

  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整合东海西双湖景区、新水晶城、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和水晶博物馆等资源,打造水晶文化旅游区,推进5A级景区创建,加强水晶小镇建设,提升温泉镇开发建设水平,打造温泉风情小镇,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形成独具特色的水晶购物、温泉养生旅游目的地。

  2018年

  东海县政府

  市旅游局

  加快海上云台山生态旅游、临洪河口湿地旅游、锦屏山及海州古城文化旅游、南城古镇文化旅游、抗日山红色旅游、徐福文化旅游等项目开发和建设。

  2017年

  连云区政府、市水利局、海州区政府、赣榆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城投集团

  市旅游局、市规划局、林业局

  推进伊甸园景区、伊芦山风景区、潮河湾风景区建设,加快大伊山风景区转型升级,打造全国一流乡村旅游示范点,打响伊山伊水伊甸园,真情真意真灌云的知名旅游品牌。

  长期

  灌云县政府

 

  3

  完善旅游交通体系

  加快改建市内通往桃花涧、渔湾景区的交通道路,贯通环云台山大道,实现景区路网与交通骨干网对接。

  2017年

  海州区政府

  市交通局、市住建局、海州区政府、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开通市区到东海和其它县区旅游专线,开通连岛、花果山、锦屏山三大景区间的直通公交专线。

  2017年

  市交通控股集团

  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建设花果山景区南大门,打通景区内部路网、形成循环。

  2018年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市住建局

  组建海上客运公司,开通海上游艇,串联连岛、秦山岛、前三岛等岛屿。

  2017年

  连云区政府、赣榆区政府

  港口集团、城控集团、连云港海事局

  探索与青岛、烟台、上海等城市合作开展跨区域游轮路线,积极增开连云港到韩国、日本的海上客运游线。

  2018年

  市港口集团

  市交通局、连云港海事局

  开通民航国际航线,加密重要客源城市民航航班。

  2017年

  民航站

 

  在核心旅游线路建设休憩停靠站,开通高铁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与主要景区之间的旅游直通车以及重要客源地旅游专机、专列。

  2020年

  市交通局

  市旅游局、市民航站

  4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

  完善旅游道路、旅游交通标识、景区停车场、旅游公厕、游客服务中心、无线网络覆盖、旅游安全等基础设施。

  2017年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市交通局、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加快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信息咨询中心(点)建设,结合高铁客运枢纽建设,布局游客集散中心。

  2020年

  市规划局、市旅游局

  市铁路办、市民航站、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在机场、车站、景区、城市主干道沿线等客流集聚场所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将连岛游客服务中心打造成省级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2017年

  市旅游局

  市民航站、市铁路办、连云区政府

  全市景区、城市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旅游公厕达到2A级旅游厕所以上标准,配置第三卫生间。

  2018年

  市旅游局、

  市城管局

  各县区政府、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5

  推进智慧旅游建设

  对接畅游江苏体系,建设连云港旅游大数据和应急指挥中心,搭建旅游资讯公众服务信息化平台。

  2017年

  市旅游局

 

  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实现智慧景区、智慧酒店、网络预定、电子导游、客流预警、安全监管等网络化运行。

  2018年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云台山管委会

  实施以景区门票价格为核心的旅游价格体制改革,完善旅游价格形成、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行电子门票管理系统和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实行最大承载量控制。

  2017年

  市旅游局

  市物价局、各县区政府、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所有3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标识和导览图完善,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语音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2020年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6

  加快旅游体制改革

  组建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

  市旅游局

  市编办、市委组织部

  组建市级旅游发展集团。

  2017年

  市旅游局

  市国资委

  引导景区建立政企分开、管办分离、产权清晰、投资多元的经营机制。

  2018年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海州区政府、连云区政府

  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城投集团

  支持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客运企业等组建经营联合体,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

  长期

  市旅游局

 

  扶持连云港旅游发展集团、海州湾发展集团、连云港市金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裕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花果山总公司、连岛旅游开发公司发展壮大,培育资产规模百亿元和收入过亿元旅游企业。

  2020年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连云区政府、城投集团

  市旅游局、市国资委

  7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

  增强政府在发展旅游产业中的主体作用,各县区设立旅游发展引导资金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

  2018年

  各县区政府

 

  连云区和东海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新区域治理体系,积极推进旅游管理体制、市场监管机制改革,形成旅游发展合力。

  2017年

  连云区政府、东海县政府、市旅游局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连云港人民法院、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推进市民卡、自助终端、在线支付等在旅游接待服务场所广泛应用。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提高公交、出租车智慧水平,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重点加油站点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参与公共服务,着力打造主客共享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2018年

  市交通控股集团、市城控集团

  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8

  培育文化旅游品牌

  重点培育花果山西游记文化旅游,海清寺、海宁禅寺、石佛寺、法起寺等祈福文化旅游,海州古城、连云古镇、民主路老街等古城老街文化旅游,抗日山、邓小平公园等红色旅游和徐福文化旅游品牌等。

  长期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海州区政府、灌云县政府、连云区政府、赣榆区政府

  市文广新局、市民宗局、市旅游局

  9

  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连云港海滨旅游区创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赣榆海州湾旅游度假区、东海李埝生态旅游度假区、花果山西游文化旅游区创成省级旅游度假区。

  2018年

  赣榆区政府、连云区政府、东海县政府、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市旅游局、市规划局

  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花果山景区合作,挖掘西游文化故事,创作西游主题实景旅游演艺。花果山、连岛度假区、温泉度假区等要拥有1台常态化的特色旅游演艺节目。

  2020年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连云区政府、东海县政府

  市文广新局

  10

  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康缘集团发展特色疗养康养旅游项目,打造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

  2018年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康缘集团

  市旅游局

  鼓励国有和社会资本依托锦屏磷矿旧址、古城老街、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西游文化、镜花缘文化等开发文创旅游。加大对本土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方面的研究,加强海州五大宫调、淮海戏、苏北大鼓、水晶雕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

  长期

  市文广新局

  各县区政府

  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镇、生态休闲农庄、主题创意农业园、农业观光园和名特优新土特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2018年

  各县区政府

  市农委、市住建局、市旅游局

  鼓励星级品牌酒店通过投资、托管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住宿餐饮业的发展,加大旅游扶贫力度。

  长期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

  11

  培育旅游新业态

  推进海滨休闲旅游、海洋生态旅游、游艇邮轮旅游、会展旅游、康体疗养旅游、研学旅游、购物游、房车、露营地、马术运动旅游和低空飞行、山地运动、文化创意、购物免税等新业态的发展。

  长期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市港口集团、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

  适度开发潜水、垂钓、海底观光、海上休闲运动等旅游产品,逐步建设完善游艇基础设施,在主要海域预留旅游航运通道和游艇码头发展空间。

  长期

  赣榆区政府、连云区政府

  海洋与渔业局、港口集团

  加大特种旅游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简化审批手续程序。

  长期

  市体育局

 

  发展在线旅游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发挥互联网+的衍生效应。

  长期

  市经信委

  市旅游局

  12

  加大旅游商品研发力度

  加大特色鲜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间传统手工艺品、特色食品、中草药保健品、白酒和水晶工艺等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打造具有连云港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

  长期

  市质监局

  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加大对旅游商品研发基地、旅游商品创意设计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西游记文化旅游商品、水晶工艺、黑陶工艺、灌南剪纸、汤沟酒业、红香溢樱桃酒、康缘药业等文化旅游商品企业。

  长期

  市旅游局

  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

  实施旅游商品开发十百千行动计划,建设10个旅游商品生产基地或产业园区,培育100家旅游商品龙头企业,1000名连云港名匠和连云港名创。

  2020年

  各县区政府

  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旅游局

  全市4A级以上景区各拥有一个独具特色的旅游购物场所。

  2020年

  市旅游局

  市各县区政府、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13

  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

  设立市级旅游服务规范化试点项目,积极申报承担省级和国家级旅游标准化试点项目,制定、发布、实施一批旅游服务业规范。

  2018年

  市旅游局

  市质监局

  全面推行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连云港市农(渔)家乐服务质量评定标准》,树立旅游服务行业窗口形象。

  长期

  市旅游局

 

  认真抓好A级景区、星级饭店复核复评工作,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

  长期

  市旅游局

 

  14

  强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全面受理旅游投诉、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2018年

  市旅游局

  市编办、市财政局

  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抽调公安、工商、城管、交通、海事、物价、食品药品、旅游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

  2017年

  市旅游局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海事局、市物价局、市食药局

  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和旅游投诉的查处,开展以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流动摊贩 黑车黑导、明码标价和诚信经营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

  2017年

  市旅游局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食药局

  加强文明旅游教育和引导,开展旅游购物诚信街区和诚信商店创建活动,推进旅行社和导游队伍诚信体系建设。

  长期

  市旅游局

  市文明办、市工商局

  构建旅游安全防范和救援体系,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纠纷和旅游安全事件。

  长期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市安监局

  15

  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本地高校和职业教育资源,强化旅游专业人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认证。

  长期

  市旅游局

  市教育局

  做好导游讲解、景区规划、市场营销和旅游新业态等紧缺专业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

  长期

  市旅游局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鼓励高校开设旅游专业。

  长期

  市教育局

 

  16

  创新宣传营销方式

  市县联动,建立旅游宣传联合联营机制,围绕长三角、环渤海、一带一路沿线、日韩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强化旅游宣传营销,办好西游记文化节、连云港之夏旅游节、东海国际水晶节。

  长期

  市旅游局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台、市文广新局、东海县政府

  加强网络宣传和营销,发布官方旅游攻略。加强与国内外的旅游交流合作,在中央媒体和国际媒体上宣传推介连云港旅游。在城市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设置旅游公益广告,定期编印连云港旅游手绘地图等宣传资料,在火车站、机场等进行发放。

  长期

  市旅游局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台、市文广新局

  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积极拓展客源市场,促进旅游区域合作。支持旅行社在主要客源地设立旅游营销代理机构,推广旅游产品和线路。

  长期

  市旅游局

  市外侨办

  17

  推进区域旅游发展

  利用江苏旅游新干线、江苏旅游新三角、淮海经济区旅游联盟、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合作组织等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品牌共建、线路互联、节会互参、市场互动。

  长期

  市旅游局

 

  18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安排部署旅游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加强对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2017年

  市委办、市政府办

  市旅游局

  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017年

  市发改委

  市旅游局

  19

  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建立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旅游(项目)规划、产业发展布局、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市场监管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常规的会议、联络制度。

  2017年

  市旅游局

  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

  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

  根据财力设立市旅游产业促进基金,为优质旅游企业开展贷款担保、贴息和资金过桥等服务。适当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2017年

  市财政局

  市旅游局

  创新旅游金融产品,支持旅游企业通过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公开募股、旅游产权交易等方式筹措资金。

  持续开展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鼓励开展景区经营权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与旅游企业合作设立旅游并购基金;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成立旅游担保公司、旅游资产管理公司。

  持续开展

  市国资委

  各县区政府、市金融办、市旅游局

  21

  强化旅游用地支持

  落实《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重点支持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海滨旅游等用地保障。

  持续开展

  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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