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部湾大学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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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部湾大学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2-12-19 00: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北部湾大学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教函〔2022〕1582)收悉。经委托咨询单位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更好的培养专业型人才,同意建设北部湾大学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北部湾大学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2208-450000-04-01-464040。

三、项目业主:北部湾大学。

四、项目地点:钦州市钦南区滨海大道12号北部湾大学滨海校区内。

五、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产教融合创新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29189.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六、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13282.93万元, 资金来源为业主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请据此批复,督促业主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北部湾大学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北部湾大学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招标标准,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设备没有达到必须招标标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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