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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2023学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与2021-2022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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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教质量〔2022〕20号 相关学部院系: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师校发﹝2013﹞24号,附件1)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及2021-2022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工作 1.完善工作细则,更新导师库 结合本单位导师制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细则,更新《2022-2023学年本科新生导师库信息表》(附件2)。如有需要,可以聘请其他学部院系教师担任新生导师。 2.公布导师信息,组织师生双向选择 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导师及学生信息,增进师生相互了解,组织师生双向选择。为确保指导质量,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5名(含跨学部院系指导)。 双向选择流程: (1)跨学部院系双选:9月16日前,跨学部院系双向选择导师,由学生将所选导师信息分别报送学生所在学部院系及导师所在学部院系教务老师处。 (2)学部院系内双选:9月26日前,学部院系内完成双向选择导师。 3.完成导师聘任工作,提交备案材料 各学部院系应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导师聘任,并填写《2022-2023学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部(研究生院)备案。 二、2021-2022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工作 1.重视评选工作 各学部院系要高度重视优秀本科新生导师的评选工作,优化和完善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细则和评选程序,评选表现突出的新生导师,充分发挥优秀导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2.评选条件 教师担任新生导师期间,定期与学生交流、对学生进行指导,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生的价值引领,为新生提供人生引导,促进学生优良品质的养成;指导学生尽快融入大学生活、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评选办法 符合评选条件的导师向学生所在学部院系提交申请,填写《2021-2022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申报表》(附件4),并提交指导手册等相关材料。各学部院系应根据评选细则、申请材料以及学生评价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及申请资料经学部院系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向教务部(研究生院)提交《2021-2022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 各学部院系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导师总数的20%(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6)。由学校颁发证书,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一般业绩奖励。 三、材料备案工作 1.报送材料 ①《2022-2023学年本科新生导师库信息表》 ②《2022-2023学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结果汇总表》 ③《2021-2021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申报表》 ④《2021-2022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结果汇总表》 ⑤ 其他图片、总结等相关材料 2.报送时间 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签字盖章纸质版送至主楼A区211室。 四、加强导师制管理和存档工作 请各学部院系加强对新生导师制实施过程的管理,确保导师根据相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指导,并妥善保存相关档案材料,以备查阅。 联系人:吕洁,58804006,[email protected]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本科新生导师库信息表.xls 附件3:2022-2023学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4:2021-2022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申报表.xlsx 附件5:2021-2022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6:2021-2022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名额分配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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