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气车”害人害己 “路怒症”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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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气车”害人害己 “路怒症”涉嫌违法

2023-06-05 17: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转自:法治日报

一座高架桥上,一辆黄色工程车和一辆蓝色SUV强行并行了一段路,突然,后车一脚油门加速超过黄色工程车,随即猛打方向盘变道,黄色工程车紧急躲避,“骑”上了高架护栏,险些坠桥……近日,上海内环高架路上,两辆“斗气车”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速度与激情》。 

根据警方通报,两车驾驶员目前均已被警方控制,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开车上路遭遇堵车、加塞这样的情况再正常不过,但总有些司机会为此“怒发冲冠”甚至失去理智,瞬间化身“路怒症”,做出一些过激行为。 

但一时冲动不仅可能会令你破财,更有可能导致“牢狱之灾”。 

“斗气车”致恶性事故频发 

“开车时候千万别招我,我可有‘路怒症’。”相信不少司机都曾拿“路怒症”这个词开过玩笑或为自己开“斗气车”的行为开脱过,但“路怒症”其实很可怕。 

2021年11月,湖北襄阳南漳,两车在行车途中,一位货车司机强行变更车道压实线超车,被别车的司机来气后直接加速连续变道超车,后因突然减速,导致后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 

2023年3月,深圳一名驾驶员报警称自己驾车在宝安区新玉路行驶的过程中被一辆黑色车多次恶意别车。从司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可以看到,黑车在行驶过程中多次抢行、别车,采取紧急制动影响视频车正常通行。而“激怒”黑车,让其驾驶员做出一系列危险举动的原因只是因为黑车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向左变更车道,视频车驾驶员的几声鸣笛。 

近年来,因开车途中出现小摩擦而开“斗气车”引发的冲突、事故并不鲜见,更有甚者因导致严重后果而受到法律严惩。 

2022年1月,徐某驾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某路口时,遇到范某驾驶的车辆在等候红灯。因范某在绿灯时未及时起步,且在鸣笛提示后启动速度过慢,徐某遂驾车超越范某车辆并多次故意点刹后提速离开。 

被徐某挑衅后,范某驾车追赶,当两车沿某路段并排向北行驶时,恰逢一辆车从对面方向驶来,徐某此时故意点刹减速,致范某措手不及与迎面而来的车辆相撞,事故造成范某当场死亡,其车上乘客一人轻伤、一人重伤,对面行驶车辆的司机轻伤,涉案车辆均严重受损。经鉴定,事故发生时,徐某及范某驾驶车辆速度远超过该路段规定限速。 

“斗气车”让范某丧了命,徐某也难逃法网。2022年,顺义区检察院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 

路怒行为涉嫌多种违法 

“路怒症”这一概念最早来自于国外心理学领域,用以形容在交通阻塞等情况下开车压力与挫折所导致的愤怒情绪,驾驶员可能出现粗鄙的手势、言语侮辱、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等行为。 

“不好意思,我刚才太冲动了”“脑子一热,那股劲一上来就不管不顾了”……北京交警孔阳在实际中接触过不少“路怒症”司机,在被交警拦下后他们多会将自己刚才的路怒行为归结为暂时性的“情绪管理不当”。 

“一般来说,‘路怒症’多是因为前车行驶缓慢、并线不打灯、别车等行为所导致,驾驶员会出现故意拦挡其它车辆进入自己车道、胡乱变线、强行超车、突然刹车或加速等‘较劲’行为。”孔阳表示,这种行为看似是对个人情绪控制不够的心理问题,但不论驾驶员如何开脱,都是对交通法规的极度漠视。 

“当前在法律中对‘路怒症’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和概念,但根据其行为产生后果可能涉嫌多种违法。”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挺介绍,驾驶员出现轻微“较劲”行为,可能被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以罚款及扣分等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也规定,有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王挺提醒,如果司机“较劲”行为较为严重,可能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处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驾驶员驾驶车辆速度过快,具有追逐竞驶的行为,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如果在繁华路段等发生此类“较劲”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影响,则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此外,王挺表示,因开“斗气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还要根据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教育

“路怒症”发作害人害己。在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看来,治理“路怒症”需综合施策,一方面,要加快交通建设,从物理上缓解交通拥堵等问题;同时,要对“路怒症”演变成违法的行为采取严厉打击措施。此外,还应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法治意识和心理调适教育,可考虑在驾驶证培训环节增加一些相应法律法规、驾驶心理的教育培训课程,从早期阶段进行干预。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魏镇胜对此表示认同,他建议在驾照考试的理论考试中增加更多关于“路怒症”的警示类题目,让司机从起步阶段就养成防路怒的意识。还可在社区、路面上设置显著教育警示标语,让司机形成交通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 

对每一位驾驶者而言,王挺希望大家在规范自身驾驶行为,适度调整心态的同时,也要学会自我保护。驾车一旦遇上“路怒症”患者,切忌“以暴制暴”,应通过行车记录仪记录视频等证据向交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是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出现路怒行为,乘客也要及时提醒司机稳定情绪,并利用平台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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