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北京暖气费是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 › 2022 |
缴纳时间以供用热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示范文本,每年12月31日前,用热人应当将本采暖期(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供热人。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示范文本,根据《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用热人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最迟在当年12月31日前),先以按面积计费方式一次性向供热人支付本采暖期的采暖费。 注:为维护自身的权益,采暖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采暖合同。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