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公费医疗报销工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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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师生员工: 您们好!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员工,创建文明、和谐、规范、有序的公费医疗审核报账环境,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决定,2023年报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住院报销审核工作 1、请携带报销人的一卡通、公费医疗病历本、校外就医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等资料。 2、住院报销采取信封报账方式,校医院办公室集中收取有关资料。 3、依据湖北省公费医疗报销文件精神,医院领导审核签字工作当月内完成。 4、对有问题的单据,将电话联系报销人。对需要申报大病救助的报账人,医院提供现场复印、或协助手机拍照。 二、门诊审核工作 1、请携带报销人的一卡通、公费医疗病历本、校外就医发票(经校医院医生转诊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费用清单等资料。 2、依据湖北省公费医疗报销文件精神,医院领导审核签字。 三、报销审核时间安排 1、教职工住院医疗费审核报销:4月10日、5月8日、9月11日、10月9日、11月6日。 2、上半年门诊集中审核报销:6月8日—6月9日毕业学生门诊医疗费审核签字报销;6月12日离休人员;6月13日—6月14日退休人员;6月15日--6月16日在职职工。 3、下半年门诊集中审核报销:12月11日离休人员;12月12日—12月13日退休人员;12月14日—12月15日在职职工及统筹;12月18日—12月19日全校学生门诊医疗费审核签字报销。 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四、资料收取地点:校医院北楼二楼大会议室。 请全校师生病友遵照通知时间前来办理报销事宜,为您服务是我们的职责和荣幸,感谢大家!
华中师范大学医院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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