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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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省级)

2024-07-12 19: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受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港澳同胞来内地,须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须交验居民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出入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第二十三条 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内地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回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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