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长庚成为北京市人体器官获取与移植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北京市人体器官捐献中心 › 清华长庚成为北京市人体器官获取与移植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公布病案质量控制和改进等四个质控中心评估结果,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获批成为“北京市人体器官获取与移植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本次评估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采取医院自愿申报、健康委组织专家评估\竞争遴选的方式产生。经过严格的审核、陈述答辩等环节,最终评定出主任委员单位,任期四年。 本次评估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采取医院自愿申报、健康委组织专家评估/竞争遴选的方式产生。经过严格的审核、陈述答辩等环节,最终评定出主任委员单位,任期四年。 医院器官获取组织(OPO)开展日常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的同时,积极与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平台对接,成为华北地区首家推动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平台对接工作的公立医院。2020年11月,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正式成为北京市北部联合体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牵头单位,确立了北部联合体内部工作机制。 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领导下,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器官获取与移植质量工作改进,为持续提升北京市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文章 宣传中心 于悦超 编辑 宣传中心 韩冬野 排版 宣传中心 南子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