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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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2024-07-15 19: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实际能力,选拔真正具有培养潜力的合格生源,切实提高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质量,把好新生入学质量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4]21号)和《河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学校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确保公平性。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确保科学性。合理确定复试比例,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3.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各招生专业统考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

2.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在核算总分(300分满分考生按照总分/3×5核算)后,总分大于或等于251分的前提下,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21分,单科不降分确定复试分数线。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8分,单科降2分确定复试分数线。

5.特殊照顾类考生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归口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给予初试总分加分。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结合报考专业上线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进入复试。

三、复试比例

1.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15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非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200%比例进行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复试。

2.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三类专项计划,指标专用、等额复试、单独录取。

3.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均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列入普通计划招生录取。

四、复试组织工作

1.复试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复试。定于3月28日前,组织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4月8日,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对接收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4月28日前(含)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复试时间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官网招生信息。(具体事宜根据学校安排进行)

2.复试形式。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学校复试前会陆续发布关于平台使用的说明和操作手册等,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等。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含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考核。

(1)专业知识考核

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考核

①外语听说能力;

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④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合作能力等;

⑥人文素养;

⑦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⑧心理健康情况。

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专业知识考核,分值为20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考核(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专业素质进行测试,分值为80分。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试部分,采用开卷形式进行考核。考试开始前,学院将同等学力加试试题以邮件方式发给考生。考生须在A4纸上手写完成答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答卷扫描或拍照后,发至学院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答卷以快递方式邮寄到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答卷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答卷全程视频监控,录音录像。考试时间为2小时/门,开卷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门。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意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复试小组。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5.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报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和考试资格进行核查。

考生复试前须将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到各专业指定邮箱(后续与各专业复试时间一同公布)。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按下方规定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另须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定向协议书原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等相关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加分项目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作证明原件,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及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须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等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调剂工作

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基本条件,同时须符合招生单位自主确定的调剂要求。调剂前我校将发布具体调剂办法和调剂程序等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六、录取工作

1、录取规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确定,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生源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原则和分配程序进行再次分配。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序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6)生物学专业一志愿复试、录取,调剂、复试以及录取等全过程按照分方向分别进行。

(7)生态学专业-与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联合培养方向的一志愿复试、录取;调剂、复试以及录取等全过程单独组织进行。

(8)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与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联合培养方向的一志愿复试、录取;调剂、复试以及录取等全过程单独组织进行。

(9)生物与医药专业-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联合培养方向的一志愿复试、录取;调剂、复试以及录取等全过程单独组织进行。

4、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独考试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日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体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相关联系方式

1、咨询指导

电话:0312-5079365

2、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312-5079681

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3、快递接收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119办公室,邮政编码:0710023

接收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2-5079365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要求为准。

十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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