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同仁堂不是北京同仁堂家的?被告商标侵权,上市之路再生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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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同仁堂不是北京同仁堂家的?被告商标侵权,上市之路再生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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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同仁堂和北京同仁堂居然不是一家的?

近期,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同仁堂)正处于创业板IPO获受理阶段,在新三板挂牌为“津同仁”。

在此即将上市之际,却被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同仁堂)提起了商标字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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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在表明双方无关联的同时,诉其对北京同仁堂合法持有的商标“同仁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其高度相似的侵权标识,并通过企业名称文字进行突出使用宣传,足以造成大众混淆,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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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同仁堂于8.24日进行回应,说自身历史可追溯至清朝时期,曾使用过“京都同仁堂张家老药铺”“京同仁堂和记”“天津同仁堂制药厂”等名称开展药品经营类活动。

注册了“太阳”商标的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是商务部批准的“中华老字号”,此商标是国家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并声明企业名称、字号、商标等都是合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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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的诉讼,就是天津同仁堂对“同仁堂”商标的侵权。天津同仁堂的回应呢,这内容可就复杂多了。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次商标侵权案的争议点啊,其实就俩——“同仁堂商标的专属持有是谁”“同仁堂名字最先使用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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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点,同仁堂商标的专属持有是谁?

持有是北京同仁堂。

从天*查等各种查询官网上都可以看到,“同仁堂”商标的文字、图案等其最早申请是1982-5-27日第5类医药,后面渐渐补上了其他类别和其他类似商标,基本做好了商标防御布局。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具有排他性、唯一性,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算侵权。

天津同仁堂没有这个商标的使用权,按商标法来看可能是真的侵权了。但从天津同仁堂的回应来看,他们表明了自身历史,说自己家很久以前就叫同仁堂了,暗指对方“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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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第二点争议就来了,同仁堂这个名字最先使用的到底是谁?

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南京同仁堂傻傻分不清,今天就来捋一捋名头响亮都以地名开头的这三家,时间线基本就明了了啊:

1669年即清康熙八年,乐氏家族乐显扬创办同仁堂药室,这是同仁堂的开始,也就是北京同仁堂前身; 1852年乐家女婿张益堂将自家“张家药铺”更名为“天津同仁堂”(之前是北京同仁堂的代理商,京都同仁堂张家老药铺),当时侵权案被判只能使用“天津同仁堂合记”(合记指股份公司); 1926年第十三代传人乐笃周创办南京同仁堂,这是同仁堂唯一承认的正宗分号; 1956年公私合营后南北同仁堂分开经营,南京同仁堂使用“乐家老铺”后面是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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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线就能看出,这三家祖上确实是关联密切,北京同仁堂才是最开始的起源。

南京同仁堂和北京同仁堂之前本来就是一家,跟本次侵权案无关,所以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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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继续聊天津同仁堂侵权案双方啊,两个争议点“商标归属”“使用在先”咱们就说完了,都是北京同仁堂有理,这时再回过头看天津同仁堂的声明就比较有意思了。

“我历史悠久,我以前就用的同仁堂,我企业名称国家承认的,我国家承认的老字号,我太阳商标是驰名商标,我没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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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商标是北京同仁堂的,但天津同仁堂的企业名是合法持有,拿企业名称用在广告宣传上好像也没毛病,但确实会引起混淆。

具体是不是算商标侵权呢,还是需要等待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定,一旦被判定为侵权,对天津同仁堂将会是巨大的打击,严重损伤品牌形象,还将面临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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