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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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2022-12-31 16: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请看本文的详细说明。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

档 次

标的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文件依据

1

100以下(含100)

5

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

2

101以上至1000

2.5

3

1001以上至2000

1.5

4

2001以上至5000

0.8

5

5001以上至8000

0.4

6

8001以上至10000

0.2

7

10000以上

0.1

注:1:本标准执行中可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 

  2: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收费方法举例说明: 

  例如:标的总额40000万元,计算评估收费额。 

     100万元×5=0.5万元       (1000-100)万元×2.5=2.25万元       (2000-1000)万元×1.5=1.5万元       (5000-2000)万元×0.8=2.4万元       (8000-5000)万元×0.4=1.2万元       (10000-8000)万元×0.2=0.4万元       (40000-10000)万元×0.1= 3万元       收费总金额为:0.5+2.25+1.5+2.4+1.2+0.4+3=11.25万元。

2、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档次

城镇面积(平方公里)

收费标准(万元)

文件依据

1

5以下(含5)

4—8

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

2

5—20(含20)

8—12

3

20—50(含50)

12—20

4

50以上

20—40

      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因征用拆迁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按补偿价款金额的1—1.5%向征用拆迁单位收取评估费。

  仲裁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出现的价格纠纷,需重新核定价格的,按标准的20—40%计收评估费。

  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书面咨询费、房屋租赁代理费和房屋买卖代理费。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3、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分档差额累进)

 

档次

住宅成交价总额(万元)

收费标准(%)

1

500及以下

2

2

500以上-2000及以下

1.5

3

2000以上-5000及以下

1

4

5000以上

0.5

 

注:1、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包括独家代理)均按此标准执行。

   2、此收费标准不包含涉及政府规定的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税、费。

  3、收费标准可以下浮,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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