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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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

2024-07-16 04: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5日 16:26    来源: 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评价单位已基本完成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情况简述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评价基准年为2020年。

园区规划范围为51.36km2(在一次公示期间,园区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园区用地范围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将规划范围由53.477km2调整为51.36km2)。

园区性质: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是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被自治区政府列为内蒙古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园区。

园区优化调整后的产业定位是以化工及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同时培育壮大物流产业,配套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研发及相关服务设施的新型特色工业园区。其中化工及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煤制烯烃、高性能树脂、高性能橡胶、聚氨酯材料、氟硅材料、高性能纤维、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前沿新材料以及新能源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高端稀土新材料、高性能新材料、先进金属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

九原工业园区从产业方面看,主要分为新型化工及高分子材料产业区、超纯铁素体不锈钢新材料产业区、稀土应用及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区、中小企业园、九原公铁海铁国际物流园、储备发展用地。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园区产业规模进行优化调整后,排放的常规大气污染物和各产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对区域及主要关心点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不超标,不会引起大气环境功能的改变。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从当地水环境功能、园区各产业区引进的产业类型和节约用水的角度出发,规划期末园区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处理后回用或排至九原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园区生产及生态用水;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后,实现全厂废水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通过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说明,工业园所在地域包气带防污性能较弱,因此防止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就是切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园区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主要有:入区企业生产车间地面及处理设施、原料罐区、生产废水池、循环水池均做防渗处理;污水排放管线采取水泥防渗管道。采取上述措施后,污染物渗入地下的量极小,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轻。

因此,园区在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区域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园区的进一步开发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建成后声环境可以达到功能区类别,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可分别控制在65dB(A)和70dB(A)以下。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园区固体废弃物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园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不少装置和设施处在高温或高压条件下运行,贮存系统量大、种类多,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要制定有效的、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当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方案,采取有效的工程紧急措施,必要时还要采取社会公共安全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1)严格企业准入审核机制,禁止引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企业;

(2)燃料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工艺废气采用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3)工序能耗和物料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达到清洁生产要求;

(4)建设封闭式的原料场,减少无组织扬尘的排放。

(5)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管理;

(6)积极改善周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构筑完整的防风固沙林体系,营造防风、防沙生态林。

2、水污染减缓措施

(1)园区工业废水必须预处理,达到废水的接管标准,方可排入九原水质净化厂;

(2)园区在建设给排水管网过程中,实行雨污分流;规划期末园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九原水质净化厂,中水回用于园区,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园区内不得自行设置排污口;

(4)对于地下水,在规划布局时,避免布设地下、半地下储罐等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地下水的防护,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

3、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1)加强机动车管理,园区内禁鸣、限速。

(2)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限制作业时间和采用高噪声施工机械。

(3)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生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1)园区内神华自建渣场,园区配套建设公共渣场和一般固废暂存场,固体废弃物优先考虑最大程度综合利用,以达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2)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

(3)园区内将设置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生活垃圾,最终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4)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和填埋的管理。

5、生态环境保护

(1)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减少资源消耗的方案)和合理的施工方案设计,保护现有农用地;

(2)全面调整与优化区内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区内人口数量;

(3)道路、铁路两侧、各分区外围设置必要的防护林带;

(4)进行生态绿化,建设公共绿地和生态防护绿地,因地制宜配置植物,防止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确保园区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的前提下,园区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安全角度基本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园区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产业定位和总体布局经过适当补充和调整基本合理。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园区的规划目标和规模经过适当调整后是合理的和可达的。

园区总体规划方案经过适当的调整后较为合理,并得到普通公众的支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本环评认为园区规划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的方式如下:

(1)查阅全文的网络链接:百度网盘

(2)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规划发展及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园区规划实施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七、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百度网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1、联系单位名称和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金臣

联系电话:0472-521804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

邮编:014010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472-6985617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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