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孕产假期史上最详细解读(产假、产检假、哺乳假、育儿假、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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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孕产假期史上最详细解读(产假、产检假、哺乳假、育儿假、陪产假)

2024-07-05 06: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陪产假

《修正案》还规定,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产检假

《新劳动法》规定:

孕1~6个⽉,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于妊娠确认,申请⽣育指标,以及⽣产培训等; 孕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孕8个⽉,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上海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产检⼀般为半天,算作正常出勤,就是⽀付全额⼯资;次数的话跟根据实际情况,每次产检完医⽣会预约下次产检的⽇期,根据这个⽇期为准,⼀般为9-10。如果当天需要做较多检查,也可考虑⼀天。

产检假要开证明吗?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样的处理⽅法。

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产检记录,或者医⽣开具的诊断证明等。总之,⼤家去产检就把各种资料都留下来,有个说法总⽐没有的好。

保胎假

保胎假需由医⽣开具证明,公司应按病假待遇发放⼯资。

上海产前假

上海产前假最长为2个半月。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可申请,具体如下:

申请条件: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

1、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2、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且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产前假,⼯资按照员⼯以往每⽉实发⼯资标准的⼋成发。

哺乳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

或者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6个半月的哺乳假。

也就是说,哺乳假指的是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或者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而额外享受的假期。

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育儿假

按照新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以上是关于咱们产假、产前假、哺乳假、育儿假的一个总结,当然咱们孕妈妈最关心的还有产假的工资如何计算,下面菠萝姐就带着大家一起算算,注意需要分情况而定哦~

常见问题解答:

Q:育儿假有工资吗?

A: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Q:上海产假包含在哺乳假内吗?

A:不包含。哺乳假是在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开始享受的。注意,菠萝姐提到的产假包含了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以及上海规定的生育假60天。

Q:产假、⽣育假遇到节假⽇是否顺延?

A:产假应当与周末、节假⽇合并使⽤,⽣育假遇到节假⽇可以顺延。也就是说前⾯98天遇到节假⽇是不能顺延的,后⾯30天遇到节假⽇可以顺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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