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与工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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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与工资的区别

2024-07-16 07: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劳务费与工资的区别

  劳务费与工资的区别是:支付劳务费属于支付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由于该个人提供的是独立劳务,因此应纳营业税及相应的附加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支付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的计税标准)。而工资属于企业职工的薪金报酬,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劳务费与工资的区别

  二、劳务费发票怎么开具   1、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

  (1)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不足4000元的,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扣减20%的免征额。

  (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2、以个体工商户、劳务公司的名义开劳务费发票,则缴纳营业税带附征是5.65%,

  具体为:

  (1)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金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3%

  (2)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2%

  (3)水利基金=营业税金额×1%

  (4)另外,企业所得税25%

  三、法律咨询

  网友:劳务费如何做账务处理?

  律师:会计处理上应该按实际支付的劳务费进行处理,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者费用科目。税务处理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综上所述,劳务费是劳务关系中付出劳动一方所应得到的回报,而工资指的是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获得的经济报酬。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劳务费与工资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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