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和 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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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和 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的公告

2023-11-01 01: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脱贫人口增收的若干措施》(厅字〔2022〕39号)、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脱贫劳动力稳就业促增收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57号)、省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就业帮扶车间的若干政策措施》(晋巩固衔接办〔2022〕1号)精神,更好的落实《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实施细则》(晋乡振发〔2022〕112号),现就我市2022年度农村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和务工就业稳岗补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务工就业交通补贴

政策内容:对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每年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按实际发生交通费用给予补贴。跨省务工的补贴标准从最高不超过800元提高到1500元;省内县外务工的补贴标准从最高不超过300元提高到600元。

支持对象: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

领取条件:当年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

劳动力。

补贴标准:跨省务工最高不超过1500元,省内县外务工最高不超过600元。

申请方式和申报材料:补贴可由劳动者本人或劳务输出机构

代为申请。申请交通补贴材料: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就业证明材料、往返交通费用证明(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等)、个人银行卡号等。机构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供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花名册,代为申请补贴协议书。

进一步简化申领和核发程序,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就业、无法提供就业证明和交通费用证明材料的,推广承诺制,由本人自主申报就业地、就业时间和就业收入,并承诺提供情况真实,可参照居住地到务工地高铁二等座、长途汽车往返票价落实一次性交

通补贴。

责任单位:汾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汾阳市人社局配合做好申请资料审核工作。

享受期限:巩固衔接过渡期,每年享受一次交通补贴。

资金渠道:由衔接补助资金列支。

二、务工就业稳岗补助

政策内容:对到户籍所在镇以外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奖补,连续补助6个月。

支持对象: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

领取条件:户籍所在乡以外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连续补助6个月。

申请方式和申报材料: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卡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用工企业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责任单位:汾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汾阳市人社局  配合做好申请资料审核和稳岗补助发放工作。

享受期限: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资金渠道:由省、县两级财政资金按1:1比例列支。

附件:1.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交通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月调度表

2. 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政策落实情况月调度表

3. 汾阳市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

4. 汾阳市省内县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

5. 汾阳市镇外务工稳岗补贴申请表    

汾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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