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木子镇关于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 纪律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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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木子镇关于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 纪律的自查报告

2024-07-16 01: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专项整治的通知》(达川财办〔2016〕50号)、《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达川财办〔2018〕9号)等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据达川财预【2019】26号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动员

成立了以镇长代永生为组长,纪委书记刘子英和分管财政的副镇长罗婷婷为副组长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对照省委正风肃纪集中督查反映出的各类突出问题,认真对标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明确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依据文件要求,凡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单位或部门都属于专项整治范围,专项整治内容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底间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及滥发钱物问题等。

2019年6月27日至28日,我镇对政府机关、财政等自2016年1月以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及滥发钱物等问题进行了再次清理检查。

首先,在预算收入管理方面:对镇政府以及所辖职能部门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转移等现象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不存在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等问题。

其次,预算支出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三公”经费的管理、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管理。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和套取预算资金、违反规定擅列项目发放津补贴等等。通过检查,政府机关不存在虚列支出、转移和套取预算资金、违反规定擅列项目发放津补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较为规范,也有不足之处:如三公经费的“三单”不齐,主要是检查单位未提供公函;培训会报销缺少会议培训通知等附件资料。

第三、政府采购方面。重点自查了政府物资采购是否办理采购手续。经过自查,不存在未办理采购手续进行采购的问题。

第四、资产管理方面。重点从配置、使用、处置三个环节进行自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制度配置资产、不存在资产配置与履职不适应。资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健全,管理责任落实,账实相符,资产处置、审批、处置方式、收入等不存违规问题。

第五、会计核算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方面。经查:无论政府机关及镇级部门,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财政票据实行专人管理,票据领取和收回台账建立健全、规范有序,不存在记账不及时的现象,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伪造、变造、买卖等问题。

三、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反对厉行节约铺张浪费方面各项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事项规定、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执行必严”。

二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无论差旅费管理、下村补助、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公务接待等,坚持“量入为出,据实报销”的原则。

三是依据“会计法”规定,督促财政及其他部门从事会计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财经纪律,搞好会计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原始凭证做到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凭证装订整齐。做到规范有序。收入全额上缴,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强化了收支管理,做到了应收尽收,厉行节约,收支平衡,无新增债务。细化岗位职责,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四、强化政治担当,正视问题,端正态度,严肃对待,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堵塞制度漏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木府〔2019〕48号关于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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