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校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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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校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2024-05-18 14: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新时代高校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基于国内82所高校调查数据的研究分析

韩明坤  王延鹏  朱玟雅

高校督查督办是推动上级部门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要会议决议落实的必要手段,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重要渠道。目前,关于高校督查督办工作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主要从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内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督查督办工作的对策建议几个方面展开。

关于高校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内涵,徐湘林认为督促检查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并建立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和动态管理机制,以提高督促检查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和流程的科学化。郭雁认为督查督办是保证学校提出的发展目标、做出的决策部署落实的有力手段,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凝聚师生共识的切实举措,是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周旭、戴照力认为督查督办旨在贯彻上级精神及相关要求,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调研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保证决策顺利实施。郑安阳、都基辉认为督查督办要坚持党政领导、实事求是、时效性等原则,重点围绕学校育人中心、重要决策、领导关注和广大师生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祁瑜涛从政府执行力视角,指出政务督查工作是对政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执行者按要求抓好落实。

关于当前高校督查督办工作存在的问题,徐伟钦认为督查督办工作职责不明确,缺乏权威性,降低了督办工作质量和效率;工作制度不健全,缺乏连贯性,不能保证督办工作有始有终;工作方法不科学,缺乏交叉性,致使顾此失彼,落实不到位。耿丽敏、薛凤蕊认为督查督办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思想认识不够,缺乏有效的工作网络;工作机制不完善,督办手段单一;工作重点不突出,缺乏提前规划;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奖惩制度。朱军、张磊结合“互联网+督查督办”模式,认为高校督查督办管理平台存在信息化程度不高、视图化程度不够以及信息反馈速度慢等问题。吴杨等认为纳入督查督办的工作事项一般都具有重要程度高、落实难度大、完成周期长的特点,传统的督查督办方式不仅耗时费力,而且很难对事项落实完成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刘丹华通过研究分析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归纳出督查督办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在于重点不突出、重视不到位、网络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工作不深入以及OA系统中协同办公功能的缺失。

关于改进高校督查督办工作的对策建议,巨维博认为做好督查督办工作需要制定完备的督办工作规范,建立网络化督办工作队伍,建立自动化督办工作平台,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督办方式,提高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李洪波认为必须采取多种督查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如领导督查和督查领导相结合、单项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等,做到督查督办工作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李博等提出建立“大督查”工作体制机制,提倡将服务学校事业、师生发展的宗旨理念落实到督查工作全过程,同时完善激励和约束双重效能督查制度。林慧、齐兰则建议建立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办公室综合协调、督查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提高各部门的协同意识。刘立国、陈诗伟提出建立清单式督查督办体系,对每项清单任务进行“责任化督查、项目化督办、动态化反馈”,推动督办事项落地生根。梁小丹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指出政策执行部门和督查部门同属代理人角色,需要借助人民群众或媒体力量对职能部门进行全方位、广泛性、公开化监督,鞭策和激励代理人处理好工作。

综上所述,目前大多数研究都是基于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工作经验展开的,而全面梳理督查督办工作现状并借助统计分析手段展开研究的较少。因此,本文通过对国内高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问卷调查,剖析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以期为高校督查督办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一、高校督查督办工作的现状

本次调研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主要针对具体从事高校督查督办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展开,共收集了82所国内高校调查问卷。从学校类型来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四川大学、山东大学等)占比21.95%,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南京农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占比29.27%,普通高校(西安理工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占比48.78%;从隶属关系来看,中央部委直属高校(武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占比46.34%,省属高校(西北大学、安徽大学等)占比53.66%;从区域划分来看,华北地区8所、东北地区3所、华东地区30所、华中地区14所、华南地区3所、西南地区16所、西北地区8所。因此,本次调研基本涵盖了国内各地区各类型的高校。

(一)督查督办工作机构设置

督查督办是推进学校事业发展、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举措,决策层加强顶层设计、管理层提高思想认识、执行层加大督办力度是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前提。从调查结果看,14.63%的高校设置了独立的督查督办机构,64.63%的高校在党办或校办下设督查督办机构,20.74%的高校挂靠在其他部门甚至没有专门机构;41.46%的高校设置了专职督查督办岗位(1-3人),41.46%的高校设置了一岗多职督查督办岗位(1-3人),17.07%的高校没有专门人员从事督查督办工作。

(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体系

督查督办工作是学校事业发展中的一项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重要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切实有效的全流程跟踪管理机制,是督查督办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障。从调查结果看,93.9%的高校建立了督查督办制度,其中制度体系完整的高校占比76.83%;36.59%的高校制度执行流程顺畅,47.31%的高校制度执行不够顺畅。各高校的督办内容包括: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92.68%),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87.8%),年度工作要点的执行情况(84.15%),领导批示和交办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81.71%),而对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督查督办力度不够。从督查的方式和程序来看,大部分高校采取日常督办(89.02%)和专项督办(80.49%),较少采取会议督办、现场督办、联合督办等方式;大部分高校(85%以上)在程序上侧重于交办、催办、办结,对立项、拟办、反馈、归档等程序不够重视;54.88%的高校建立了网上督查督办系统(模块),其中实行全流程跟踪管理的占比35.37%,45.12%的高校未建立网上督查督办系统(模块);79.27%的高校在督查督办过程中有校领导参与,其中全程参与的仅占21.95%,部分参与的占57.32%;有76.83%的高校设有立项程序,其中56.1%的高校有校领导参与立项,23.17%的高校未进行立项督办或采取其他形式;全年立项50项以下的高校占比42.68%,100项以下的高校占比62.19%,200项以下的高校占比80.48%,300项以下的高校占比92.68%;37.8%的高校建立了督查部门——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三级协同的督查督办机制,23.17%的高校建立了督查部门(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协同的督查督办机制,39.03%的高校未建立分级督查督办机制;对重点督查督办事项,10.98%的高校采取全流程督办,64.63%的高校采取分阶段督办,15.85%的高校仅报送最后总结并公布或汇报办理情况。从办结标准来看,62.2%的高校倾向于据实描述办理过程及结果,撰写落实情况报告。从催办方式来看,有70.73%的高校采取发送督查督办提醒(催办单),63.41%的高校采取校领导督促,43.9%的高校采取召开专项协调会协助推进,35.37%的高校通过督查督办简报或其他公开方式催办。

(三)督查督办工作信息公开

督查督办工作是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维护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信息公开,调动师生参与监督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必要举措。从调查结果看,29.27%的高校不公开办理结果,26.83%的高校公开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执行情况,15.85%的高校公开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就公开的方式而言,58.54%的高校向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汇报,20%的高校采取会议通报或通报的形式;就公开的内容而言,53.66%的高校据实通报所有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14.63%的高校公开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9.76%的高校侧重于通报未完成事项,4.88%的高校侧重于集中展示取得重大成效的事项。

(四)督查督办工作考核评价

督查督办是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的重要推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可以充分调动学校二级单位落实决策部署的积极性,推动督办事项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落实。从调查结果看,54.88%的高校实行督查督办工作与考核评价软挂钩,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接受监督和评议;19.51%的高校实行硬挂钩,作为整体考核的重要部分,其中14.63%的高校把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量化指标;3.66%的高校采取定性评价,中差不参与评优;仅有1.22%的高校把重点督办事项作为年度考核的核心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其余高校督查督办与考核不挂钩。

二、高校督查督办工作问题分析

(一)机构设置不完备

高校督查督办机构大多作为学校办公室的内设科室或挂靠其他部门,很少有高校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相比其他工作而言,未能体现出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就督查督办人员来看,绝大多数高校由办公室人员兼任,需要同时处理督查督办工作和其他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专业知识不系统,经常受其他事务性工作干扰,难以全身心投入到督查督办工作中。由于机构设置不完备,缺少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推动,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督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动不太顺畅,难以建立起切实有效的督查督办工作格局。如西南地区某省属普通高校,未设置专门督查督办机构和岗位,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各自岗位职责内决策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虽然制度体系完整,但因投入精力不够,导致督办内容不全面、方式不丰富、程序不完整、执行不顺畅,在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以及结果运用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很难保证决策事项有效落实。

(二)制度体系不健全

绝大部分高校已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但是在内容、方式、流程以及制度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不足。现有的督办主要倾向于学校层面具体事项的落实,对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关注。督办和催办方式不够多样,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督查督办工作的需要。督办程序不完整,没有贯穿督查督办工作全过程,不利于查询、催办等。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督查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做得不够,尤其是运用大数据进行全流程跟踪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校领导参与督查督办程度不高,导致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度不强。大部分高校未建立分级督查督办机制,导致督查督办机构任务加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对重点事项的全流程督办或分阶段督办偏少,不利于及时掌握重点事项进展情况,难以及时有效协调推进重点事项的落实。对落实过程和结果缺乏总结归纳,未能充分发挥督查结果的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如华北地区某中央部委直属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设置了专门机构和岗位,OA系统中也设置了督查督办模块,但制度内容不够全面、方式不够多样、程序不够完整,校领导较少参与督查督办工作,因为缺少全流程的跟踪管理,对落实过程和结果无法及时总结归纳,导致督办事项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不高,执行力不强,督查效果不明显,难以充分发挥督查督办工作的督促落实和指导借鉴作用。

(三)信息公开不全面

大部分高校采取不公开或公开部分事项,公开范围局限于学校领导或处级干部,公开内容没有覆盖所有事项落实过程和结果,或只公开落实结果,没有对落实过程进行公开,造成各责任单位仅以回答问题作为落实举措,缺乏对督办事项落实过程的监督和结果的应用。如华东地区某中央部委直属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机构设置完备、制度体系健全的情况下,仅不定期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督促、统计,并仅向校领导汇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督办事项公开的要求不够具体、范围不够全面、载体不够丰富,不利于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导致责任单位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办事项落实效果和结果的应用。

(四)考核评价不到位

虽然大部分高校建立了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也有相应的考核举措,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高校把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即便是将督查督办情况纳入考核指标的高校也存在着执行力度不够、激励惩罚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导致落实效率和质量不高,出现工作拖沓和敷衍应付现象,难以树立督查督办工作的权威。如华北地区某省属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机构设置完备、制度体系健全、信息公开全面的情况下,未将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纳入部门考核范畴,没有建立切实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导致督查督办工作执行不够顺畅,督办事项的落实效率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三、做好高校督查督办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大局意识,优化机构设置

督查督办工作是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决策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高校应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设置督查督办专门机构,实行逐级负责制,建立领导小组——督查部门——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协同的督查督办机制。组建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加强政治素质提升和业务知识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校领导要加强对督查督办工作的指导,积极参与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专职督查员要全面了解、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督查督办任务,扎实推进督查督办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兼职督查员要掌握督查督办基本程序和方法,加强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学校专职督查员做好督办事项的落实,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落实督查督办事项。

(二)强化制度意识,健全制度体系

系统的、完善的制度体系是有效开展、全流程管理督查督办工作的根本保障。高校应明确督查督办工作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师生关切,合理确定督查督办工作内容;综合运用联合督办、专项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结合实地调查研究,丰富督查督办工作方式;建立校领导指导参与、专职督查员统筹协调、兼职督查员牵头落实、各单位协同配合的分级督查督办机制,构建拟办、立项、交办、催办、办结、反馈、归档一体化工作流程,并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的优势,建立网上督查督办系统,通过实时跟踪、智能信息推送和人工提醒等手段,实现全流程跟踪管理,密切关注督办事项落实过程,必要时进行督促、指导;构建跟踪问效机制,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尚未落实的查原因、不抓落实的查责任;针对重点督查督办事项,采取事前介入、事中跟进、事后复核的方式,定期向校领导汇报进展情况,确保督办事项稳步推进落实;对于不同类型的督办事项,制定相应的办结标准,通过数据平台加强对落实过程和办理结果的总结归纳,同时做好结果反馈和材料归档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意识,规范信息公开

推行“阳光督办”,是提升新时代高校督办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根据督办内容的不同,对督办事项进行分类,合理确定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范围。督查督办信息的公开,以主动申请公开为主,设置督查督办公开专栏,对事关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过程及结果实行全部公开,充分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提升督办事项落实过程和结果的借鉴价值;以依申请公开为辅,将部分督查督办事项落实过程及结果向校领导汇报或向处级干部通报,加大对督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督办事项落实。建立师生满意度评价体系,构建多元化主体监督机制,在监督督办事项落实的过程中,积极邀请和吸纳师生参与在线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考核机制

坚持激励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是高校督查督办得以落地见效的关键所在。要充分发挥督查督办系统的智能化、数字化优势,根据各单位在督查督办工作中承担的角色、办结数量、办结时效、办结比例,以及督办事项的重要程度、紧急程度、复杂程度,多角度多维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权重,结合师生满意度评价,制定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量化标准,进行分类量化考核评价。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强化考核评价结果的使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对落实有力、师生满意度高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落实不力、师生满意度低的单位促其及时整改;对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单位,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奖评优资格,并由学校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为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督查督办工作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校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更是改进高校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广大师生的重要渠道。高校应结合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契合学校实际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制度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真督实查、跟踪问效,通过切实有效的督查督办举措,推动上级部署和学校决策高效执行并取得实效,进而推动学校党建和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合肥工业大学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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