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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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3-10-31 21: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井安委办〔2021〕44号

 

井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进入冬季,天气转冷,大雾、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增多,加之各类新、改、扩建筑工程建设(含拆除)项目面临“赶工期”的关键时段,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逐渐增多,是建筑施工领域的事故多发、易发期,安全监管难度和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同时,又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一些乡镇和单位容易出现松懈思想,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检查不深入、监管不严格,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细的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守安全红线,严防事故发生。一是严格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部署重点事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以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城管、住建、工信、水利、交通、供电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对分管行业领域特别是新、改、扩建设施工项目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认真分析,尤其是新建项目、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交通设施施工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尤其是易燃易爆安全知识,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项目现场作业、工地生活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等检查,要重点检查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部分项目工程安全情况、防火、防坍塌等安全设施运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车辆的管控情况,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遇天气转冷,冰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及时预警提示,坚决停止室外作业;水利、电力、通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住建、园林等涉气施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同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涉气施工项目开工前,了解地下管网布置情况,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方的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共同研究解决安全施工问题,确保燃气管线安全;交通部门要加强路面现场的隐患巡查力度,重点排查乡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及事故多发点段的安全隐患;公安交警、城管、运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施工渣土工程车、混凝土泵车等工程车辆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维修改造和外委施工作业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烫房顶、水电改造和外墙修复高处作业等施工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严格审查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安全生产协议等,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罚。一要对外委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不得委托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从事和承担相应的施工作业。二要进行安全交底,建设单位要与外委施工作业单位在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交底,共同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向外委施工作业单位提供书面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各项安全注意事项。三要签订《外委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事项与责任,杜绝“一包了之”和“一推了之”。四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施工作业前,建设单位、外委施工作业单位按照各自规定,应当分别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全面且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五要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六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建设单位要会同外委施工作业单位认真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七要做好施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章,做好风险管控,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八要做好外委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检查,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四、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安全监管

近年来,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施工的生产安全事故屡有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管理。一是要对全县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改造、维修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对单独进行建设或改造的环保治理设施,要经过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要聘请安全专家或委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安全评估报告;没有正规设计的,要找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诊断,形成设计诊断报告,并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危险性综合分析,形成安全评估报告。二是企业要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风险管控,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全面辨识环境治理设施的安全风险,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要对设计诊断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凡经设计诊断或安全评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改造,直至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管理。要加强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改造以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新、改、扩建环保治理设施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相关工艺、设备、电器和自控等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定期开展环保治理设施运行中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

要加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市政工程建设、燃气、热力、排水、环卫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省政府4号令《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是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责任。要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按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二是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并专门记录。作业时,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三是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有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禁止不具备条件盲目施救。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

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我县各项新、改、扩建设工程及工程拆除等项目紧张施工,为确保建设和拆除工程安全,各乡镇及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水利、城管、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建筑施工整治方案,以房屋建筑、道路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绿化工程、县城建设、防洪工程设施和电力工程施工安全为重点,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台账,一是负责对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中无勘察、无工程监理、无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和无建筑施工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擅自施工的非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无许可、无资质或资质超范围施工建设、非法转包、分包,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等非法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整治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建设施工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四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河道、河滩水利施工工程、园林建设工程的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建设施工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五是负责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非法违法行为。

 

     井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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