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依据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加工金银首饰店好学吗 › 「消费税」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依据 |
出口应税消费品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分类: 一 出口免税并退税、二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三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1、出口免税退税适用这个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这里需要重申的是,外贸企业只有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才可以办理退税,外贸受其他企业(主要是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退(免)税的。这个政策限定与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政策规定是一致的。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