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LC分析方法开发思路经验总结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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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LC分析方法开发思路经验总结分享

2023-10-12 23: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选择色谱柱

I)填料孔径的选择:根据所查资料获得的化合物分子量信息来确认色谱柱填料的孔径;

II)填料键合相(键合相是指C18、C8、苯基柱等)的选择:在没能查到做过该样品的相关资料之前,或者并不了解其极性之前,通常最好选择C18柱作为初始的色谱条件。因为C18柱是我们用得最多的,也是对其色谱保留性能最了解和熟悉的,在C18柱上获得的信息我们可以预测其极性,以及为解决遇到的问题问题下一步可能将采取的措施。

III)填料粒径、色谱柱型号的选择:在没有特别指明之前,最好使用我们常用的5um、4.6×150mm或250mm,和前面首选C18作初始条件一样,是为了方便预测其保留性能。

3)检测器和波长的选择

目前使用最为普遍的是UV检测器,因此,在不了解其是否有紫外吸收的情况下,我们先要了解其这一性能,用标准品配成合适的溶液进行紫外扫描,收集目标化合物最大吸收波长的数据,确定波长;

或者是在有DAD检测器的条件下进几针标准品溶液,通过DAD的三维谱图可以获得化合物最大吸收波长的相关信息。

如无紫外吸收,则需选用合适的检测器。因为检测器是我们监测化合物是否出峰的工具,是我们的能看到化合物的“眼睛”,也是我们开发方法的基础,因此非常重要,需认真选择。

4)流动相的选择

流动相的选择需要根据检测方式来确定,这里以UV检测器为例。液相的流动相最常用的体系有两种,一种是甲醇和水的体系,一种是乙腈和水的体系。

这两种流动相体系没有太大的差异,但还是区别的:

主要区别在于:

a. 甲醇价格比乙腈便宜很多;

b. 乙腈的洗脱能力比甲醇强;

c. 甲醇在紫外上的吸收截止波长在210nm左右,也就是说在210nm以下基线的本底会比较高,与乙腈相比会大大降低化合物的峰高,削弱目标化合物的检测灵敏度;

乙腈的吸收截止波长在190nm左右;如果确定的波长在210nm以下,则应该选择乙腈和水作为流动相体系,如果远离这个波长的地方,则甲醇应该是首选。

d. 流速的选择:与上述所确定的色谱柱型号相对应的流速,4.6mm内径色谱柱选1ml/min。

e. 温度的选择:如化合物对温度没有特别的需求(如温度高了不稳定等),则在方法开发之初,尽量使用室温,这样开发出来的方法普适性会比较广一些。升高温度往往在后面为了提高目标化合物与其它杂质的分离度时使用的,或者为了降低柱压等,在进一步优化色谱条件时才去考虑。

综合以上所选择的一些条件作为初始条件,就可以开始下一步的目标——“找到目标化合物峰”。要找到目标化合物的峰,首先就要在我们最熟悉的C18柱上面测试一下,了解化合物的保留能力和大致的极性。

具体的步骤是:先用纯甲醇做流动相,看化合物是否被洗脱下来,如果被洗脱下来峰高是多少,收集这些数据;

然后流动相中甲醇的比例以10%的速度递减,即甲醇:水=90:10、80:20、70:30。。。。纯水,看流动相从最初的100%甲醇——100%水的过程中每变动10%的比例,谱图上会多些什么峰,峰高会不会发生变化,多出来的峰是从哪里来的;

这个过程会有三种结果:

1)纯甲醇条件下没能洗脱下来,这样说明化合物的极性很弱,保留能力非常强,应该可以考虑用正相体系来做,如选择硅胶柱;

2)纯水条件下很难出峰而纯甲醇时很快洗脱下来,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调整流动相的比例找到这个峰,并结合前面流动相比例10%变化的系列数据,选择合适的流动相。

3)纯水条件下也仍然很快就出峰,这说明化合物的极性很强,此时需要结合分子的结构式来判断,有可能是哪些基团导致了样品这么快的出峰,然后采取相应的对策,考虑添加缓冲盐,调节pH,如果需要的话,甚至考虑添加离子对试剂。

通常带有-NH2、-NHR、-NR2等基团的时候添加含-SO3-磺酸基的离子对试剂(如辛烷磺酸钠)以增强保留,而带有-SO3-、-PO4-等极性基团的化合物,则需添加如四丁基溴化铵、四丁基氢氧化铵等含N+R4的离子对试剂。

2. 调整峰形

通过调整流动相中的酸或碱或缓冲盐的pH来实现对峰形的调节。

3. 进一步完善方法

进一步完善方法,主要是解决样品中的问题,如保留时间、目标化合物与杂质的分离度等。

1.4 转移豁免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常规的分析方法转移可豁免。此时接收方使用转移方 分析方法,不需要比对实验室间数据。转移豁免的情况如下:

(1)新的待测定样品的组成与已有样品的组成类似,和/或活性组分的浓度 与已有样品的浓度类似,并且接收方有使用该分析方法的经验。

(2)被转移的分析方法收载在药典中,并无改变,此时应采用分析方法确 认(见通则《分析方法确认指导原则》)。

(3)被转移的分析方法与已使用方法相同或相似。

(4)转移方负责方法开发、验证或日常分析的人员调转到接收方。

如果符合转移豁免,接收方应根据豁免理由形成文件。

2、转移要素

本原则推荐了能够成功进行分析方法转移的一些要素,这些要素也可能存在 关联性。实施分析方法转移前,转移方应对接收方进行培训,或者接收方需在转 移方案批准前进行预实验以发现可能需要解决的问题。培训要有记录。

转移方,通常是方法开发方,负责提供分析方法过程、对照品、验证报告和 必需文件,并在方法转移的过程中根据接收方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帮助。接收方可能是质量控制部门、公司内部的其他部门、或其他公司(如委托研发机构)。在方法转移前,接收方应提供有资质的人员或培训适当人员,确保设施和仪器根 据需要被正确校正并符合要求,确认实验室体系与执行法规和实验室内部管理规程相一致。转移方和接收方应比较和讨论转移方案的数据和偏差。为了重现分析 方法,讨论中要涉及在最终报告中的必要更新和能够重现的分析过程。

方法转移可选择一个批次样品,因为转移目的与生产工艺无关,是为了评价 接收方是否具备使用该方法的能力。

3、转移方案

分析方法转移前,双方通过讨论达成共识并制订文件形成转移方案。文件要表达双方的一致意愿与执行策略,并包含各方的要求和职责。建议方案要包含以 下内容:转移的目的、范围、双方责任、使用的材料和仪器、分析方法、试验设 计和在方法转移中使用的可接受标准。根据验证数据和验证过程知识,转移方案 应明确需要评价的验证指标和用于评价可接受的转移结果的分析。(见通则 9101 《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和《分析方法确认指导原则》)

分析方法转移可接受标准如果是基于现有的分析方法和药物稳定性、释放度 的试验数据,该标准应涵盖所有比对结果。这些标准可以用统计学方法制定,根 据平均值和置信区间,并应提供变异估计(例如:每个试验场所的相对标准偏差 RSD),特别是接收方的中间精密度 RSD 和/或用于对比含量和含量均匀度试验 均值的统计学方法。在杂质检查时,精密度一般较差(如痕量杂质检查),可使 用简便的描述性方法。溶出度可通过使用 f2 因子或比较特定时间点的溶出数据 进行评价。对于未评价的分析方法验证指标,双方实验室应说明原因。对所使用 的材料、对照品、样品、仪器和仪器参数也要逐一说明。

应慎重选择并评估失效、久置或加标样品,从而说明采用不同设备制备样品 的潜在差异,并评估对已上市产品的潜在异常结果的影响。转移方案的文件应包 括报告的格式,以确保可持续记录检测结果,并提高实验室间的一致性。该部分 还应包含实验结果的其他信息,如样品的色谱图和光谱图、误差的相关信息。方 案中还应说明如何管理可接受标准的偏差。当转移失败,对转移方案发生的任何 变更,须获得批准后才能收集新数据。

4、转移方法

应详细阐述分析方法的细节并进行明确的指导说明,以保证培训后的分析人 员能够顺利实施该方法。方法转移前,为了说明并解决方法转移中的相关问题,转移方和接收方可以召开会议,讨论相关事宜。如果有完整验证或部分验证数据,应同实验实施技术细节一并提供给接收方。在某些情况下,转移现场有参与初始 方法开发或验证的人员将有助于方法转移。使用液相色谱或气相色谱时,应明确 规定重复次数和进样序列。在进行溶出度试验时,应明确规定每种剂量的试验次数。

5、转移报告

如果实验结果符合制订的可接受标准,则分析方法转移成功,并且接收方具备了实施该方法的资质。否则不能认为分析方法转移已完成,此时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使其符合可接受标准。通过调查研究,可以提供关于补救措施性质和范 围的指导原则,依据不同的实验过程,补救措施可以是再培训,也可以是对复杂 检测方法的清晰阐述。当分析方法转移成功后,接收方应起草方法转移报告,报 告应提供与可接受标准相关的实验结果,确认接收方已具备使用所转移分析方法 的资格。应对方案中的所有偏差进行完整记录并说明理由。

【来源:药品研发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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