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舒克管道”外,郑渊洁的其他商标维权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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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舒克管道”外,郑渊洁的其他商标维权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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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微博,原本想看看是如何解释昨天帝都医院那消失的8小时,结果嗯,果然连消失8小时这件事情也消失了。不过却看到了微博的热搜第一,是我熟悉的一个名字:“郑渊洁”。

《童话大王》是我人生订阅的第一本杂志。郑渊洁老师的作品以及作品中蕴含的道理,对我童年时候的三观形成,有着莫大的影响。

所以开始看到这个热搜的时候,以为是郑渊洁老师决定真退休了,但打开内容一看:原来说的是自己维权失败,所以以后不再维权,而以后写长篇小说也“永远不再发表”。

而这个让他伤心的维权失败案例,是对一家叫舒克(上海)管道设备服务有限公司的维权,他认为对方名字里的“舒克”是侵权。

这已经有些让人愕然了,而更掉眼镜的是,里面不仅用“以后我不发表小说”这种有些绑架读者意味的话,还一直在说什么“强大的德国在华企业”,“德国血统”,“中国作家”、“渺小”、“弱弱”......用这些词来挑动民粹情绪。

我不知道这篇文章是郑老师自己写的,还是团队的创意。但只能先给句建议:爱国民粹这东西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玩得转的。毕竟“郑渊洁”这个名字在很多“爱国博主”眼里,也是要被打倒的。尤其是这次还是攻击国家版权主管机构,这种事情,更是某些人绝对不敢参与的。

果不其然,大部分“爱国自媒体”都没怎么热烈回应,即便是聊这个新闻,根本没理郑老师主打的“德国”概念,有些还跳出来讥讽了几句“其实他是公知”云云。

而这次微博的网友评论,同样是以不认同郑渊洁老师的为主。

不过还是想啰嗦一句:讨论应就事论事。评判郑渊洁老师这件事情的对错,应该仅限于这件事情,而不是因为喜欢他或者讨厌他。

其实,就如我们之前经常提到的,当一个人本来应该正经说事情的时候,偏偏一直喊爱国,基本就说明他其实没什么证据或者道理,所以很想靠鼓动民粹情绪,来让大家忽略原本的重点 —— 那就是这个维权是否真的有理有据。

我们先来看看这次被郑渊洁老师提到“侵权”的“德国舒克集团”,这是一家1972年在德国成立的管道公司。

那他是不是如郑渊洁老师所说,侵权了“飞行员舒克”呢?

郑渊洁老师笔下的人物众多,但最有名的,还是“舒克”、“贝塔”,和“皮皮鲁”、“鲁西西”这四个。其中后面两个名字,是郑渊洁老师完全独创出来的,所以在版权纠纷中很好判定。

但“舒克”和“贝塔”则不同,这两个词原本就是外国人名的翻译而已。

贝塔就不用说了,连郑渊洁这篇文章中都很少提到“贝塔”维权。因为它是“β”这个希腊字母的翻译,在现实中应用极广。国内各种叫做“贝塔XX”的公司很多,郑渊洁老师却没有去投诉,自然是知道这个道理。

而“舒克”这个词没有“贝塔”那么常用,因此就成为了郑老师版权起诉的重点。但实际上这同样也是很常用到的外国人民的正式翻译,在负责拟定官方译名的新华社译名室的译名辞典中,阿拉伯语、法语、匈牙利语、英语、德语等等很多语种中的一些C或S打头名字,都会被译成“舒克””。

而被郑渊洁老师所认为侵权的德国“舒克”,德文原名就是Schuck Group,根据正式译名方法,翻译成舒克集团是非常合理的。

新华社译名室在选择译名的时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这个名字不要和中文常用的名字或有其他含义的词冲突。这就是为什么“川普”不会是正式译名,“特朗普”才是。

“舒克”这个词在中文中原本就是一个外文译名,而且被确定的时间要早于“舒克贝塔”出现的年代。因此,是郑渊洁老师选择了两个外文译名来给小老鼠命名,而不是原创了两个名字,因此也不能宣称对这个“名字”拥有版权。

当然,这不代表郑渊洁老师不能对“舒克贝塔”维权。如果首先在某个类目下面将“舒克”申请为文字商标,这样之后叫“舒克”的产品或者公司就是侵权。另外一种,就是证明对方有明显“蹭IP”的行为,比如用小老鼠,飞行员做形象,或者是在儿童相关的品类,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有侵权的问题。

但这次被他骂侵权的,是一个正经八百的管道公司,对方是根据正式译名方法,叫做“舒克管道”。无论是业务还是产品,都和“舒克贝塔”的形象毫无关联。郑老师的皮皮鲁公司也没有申请过管道的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去骂相关部门不支持自己,甚至还玩起民粹,这就令人诧异了。

如果仅仅看郑渊洁老师此次的公开信,似乎版权相关部门一直在为难他,驳回他,不支持他的合法合理维权,还仗势欺人,吓唬他,让他失去信心。

但实际上,从相关平台上可以看出,郑老师的皮皮鲁公司,在很多版权商标的诉讼投诉中,都最终得到了版权主管部门和法院的支持。

那为什么还会“21年”只维权成功了37个侵权商标呢?

其实我们从相关数据库里可以找到一些他维权成功或失败的案例,看一下内容,就就会发现其中很多内容比一句“维权难”要复杂得多。

其中比较简单“皮皮鲁肉干、豆制品商标案”,邹某某等在2009年申请注册了“皮皮鲁”的29类商标,是关于肉;肉干;豆制品等食品的商标。的确从包装和名字上,我们就能比较好认定,它是利用了皮皮鲁这个童话人物的热度,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图片来自相关新闻截图

那既然这么好认定,为什么维权也复杂呢?主要原因就是这个商标是2009年注册的,但皮皮鲁公司直到2018年,才对这个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过了《商标法》中相关条款规定的5年期限。所以虽然商标评审委员当时支持皮皮鲁公司,判定商标无效。但邹某某到法院起诉,一审反而胜诉。经过二审才重新定案,撤销了商标。

之所以这么折腾,原因就是虽然郑渊洁老师这几年一直打造自己的“维权人设”,但事实上皮皮鲁公司之前并没有认真保护“皮皮鲁”的版权。而商标评审委员和法院都支持皮皮鲁公司成功维权,已经可以说是对这个特别IP的爱护。换个其他普通品牌,拖这么久才想起来维权,估计很难打赢了。

另外一个总被郑渊洁老师提及的“卤西西”案也同样如此(卤西西案有两个,另一个还没解决)。北京某公司于2011年注册了“卤西西”食品商标,但皮皮鲁公司在2017年才投诉侵权,也是超过期限了。2018年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皮皮鲁公司,判定某公司的“卤西西”商标无效。但之后也是经历了几轮法律诉讼才最终确定。

这个案件在被一些媒体报道的时候,是被简单描述成“卤西西”蹭“鲁西西”失败,网上风声也是一边倒。但实际上本案除了超过时效外,还有另外一个特别之处:卤西西品牌的创始人已经过世,而他的女儿小名的确是叫“西西(英文cici)”。品牌说明这是在创始人生前重病时,为了能延续自己对女儿的爱,从而将品牌名为“love cici”,又因为是做卤制品,于是中文就音译为“卤西西”。

不过即便给出了这个理由,法院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旧都判定它有侵权问题。“卤西西”商标被认定无效。

而现在仍悬而未决的另外一个“卤西西”也可能出现类似的情况。因为那家公司的法人的大名就是“鲁星心”,而且商标上也没有出现小女孩的形象。

所以如果创始人有其他完全合理的理由,起和“皮皮鲁”、“鲁西西”同音或相似的名字,是侵权吗?

先说一下,叫“米老鼠”、“米奇”的公司还挺多的。好像只要不涉及到“那只老鼠的形象”,似乎地表最强法务部都没有出手。

而本次新闻的主角“舒克”,也有类似的情况,而且因为“舒克”本身不是郑渊洁创造的词,所以处理起来更麻烦。

比如“SHUKE舒克内衣”商标案:江苏舒克服饰有限公司在2006年就申请了“SHUKE 舒克” 作为服装商标。但直到2019年,皮皮鲁公司才对这个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这已经过去了13年,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最终还是支持了皮皮鲁公司的申请,判定江苏舒克公司的商标无效。

江苏舒克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但经过一审二审,最终还是败诉。其实这个案件原本皮皮鲁公司不占优势,可能赢起来会很辛苦,但“江苏舒克”却给自己挖了大坑:在官网介绍上写了一句说品牌灵感源于小老鼠舒克......所以就......

但并不是每次皮皮鲁公司都能这么轻松胜诉,就像新疆“舒克天昆百果”商标案:新疆某公司为自己销售的红枣等新疆特产,申请了“舒克天昆百果”商标。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是新疆图木舒克市出产的。

但皮皮鲁公司认为此商标侵权,对这个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或许你会觉得这样的申请有些无厘头。而更无厘头的是,商标评审委员居然支持了皮皮鲁公司,判定某公司的“舒克天昆百果”商标无效。

但新疆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此商标中“舒克”与其产地特有地理位置具有关联,并没有不当使用皮皮鲁公司版权形象的故意,因此判新疆某公司胜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和皮皮鲁公司败诉。“舒克天昆百果”商标得以保存。

这样无厘头案子,估计大部分网友都会觉得没道理,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评审委员当时是选择支持了皮皮鲁公司的,可见其并没有真的如“告别信”中所说,为难打压皮皮鲁公司,可换来的却是被郑渊洁老师的控诉。

而翻完这些案例的公告,不禁让人怀疑,这672个“侵权商标”到底都属于哪种,是“皮皮鲁肉干”,是“卤西西”,还是“舒克管道”这种?而这么多案件,这么久没解决,是因为侵权太多、主管部门拖延,还是因为“维权”本身就过当了?

从这些案例来看,有些的确是明显侵权,有些则不然。如果600多个里面还有不少是“舒克管道”这种情况的,那知识产权局估计要被逼疯了,约一下聊聊天也不为过。

在今天的评论中,很多人会觉得是郑渊洁老师没找好律师,或者律师要坑他律师费,或者干脆是说偏执、老了、魔怔了。

但其实从商业的角度,这种“舒克管道”式的过当维权,其实不难理解。

前两年《童话大王》停刊的时候,郑老师给出的说法是被“672个侵权商标逼停”。这明显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商标侵权多并不会让杂志运营不下去的。这话的荒谬感,就像是有一天听迪士尼说:“因为侵权太多了,所以我们不做动画了”一样。

作为一个前杂志人,我这两年看到过太多杂志停刊,原因都一样:没人看杂志了。郑老师自己说停刊前发行量2万多册/月,根据我在杂志行业工作过的经验,发行量基本是要灌水几倍的。但就算不灌水,几万本的《童话大王》也很难做到收支平衡。

而从这次的新闻来看,“被672个侵权商标逼停杂志”这句话背后的含义,可能是公司把杂志停刊,专心去做版权授权了。而转型做版权授权的话,首先就必须清理掉相似的商标,才能待价而沽。

我们可以理解皮皮鲁公司想把其他相似商标都清理掉的诉求。但它需要面对很多困难:

首先是诉讼时效,从网上的新闻来看,皮皮鲁公司大概是17-18年才开始做这个事情,并不是郑渊洁老师说的鏖战好几十年。因为之前不注意版权,导致很多相关商标都已经注册多年,很难投诉。

再加上“舒克”“贝塔”这两个名字本身都是常用译名,总不能去投诉世卫组织命名“新冠贝塔变种”是侵权吧。因此合理的角度,舒克和贝塔的肖像是应该得到保护的,“飞行员、坦克手老鼠”的概念也可以是。但“舒克”和“贝塔”这两个词,是很难被认为就是属于皮皮鲁公司的。

这或许是为什么虽然列出了几百个“侵权”,但都很难“维权成功”了。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解决方式。

皮皮鲁公司之前的另外一个案例就很典型:当时“舒客牙膏”为了“品牌防御”,在2016年注册了同音的“舒克”牙膏商标。而2018年皮皮鲁公司则把“舒客”和“舒克”都投诉侵权。最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各打五十大板,认为“舒克牙膏”属于侵权,“舒客牙膏”没问题。不过舒客牙膏不认为自己有侵权,因为皮皮鲁公司没有涉及到牙膏行业,自己也没用“飞行员舒克”的相似形象。跑去法院起诉,变成了持久战。

但结局有些出人意料,2021年,舒客的母公司因为要去香港上市,不想因为背着版权官司受负面影响,所以在上市前和皮皮鲁公司和解,把原先的诉讼撤诉了。

“舒客”掏钱买了“舒克”的授权,算是握手言和。当时还推出过“舒克贝塔”的“舒客宝贝”儿童牙膏广告。至于给了多少版权费就不知道了。

只不过现在我们看“舒客”的儿童牙膏的包装和广告,没有“舒客贝塔”的形象,更多的是hello kitty、蜘蛛侠、喜羊羊这些了。

所以郑渊洁老师的维权之路会如何,我很难说。但他们的公关团队,这次的确很失败:试图炒作民粹的“告别书”没达到效果,反而破坏了自己的形象。

但这次事件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让民众可以有机会思考一下:怎样才是合理的版权保护,如何在维护知识产权和不滥用法规之间,达到平衡。

最后,想问问大家,今天我们提到的这些皮皮鲁公司投诉的6个商标侵权案中,你认为哪些是侵权商标,哪些不算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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