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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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2024-07-01 11: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法律的实施是实现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实现法律作用的前提,是实现法的价值的必由之路。法律的实施更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制定好的法律,并严格实施这种法律”,被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是法治的两个重要条件。美国当代法学家博登海默在《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一书中也指出:“如果包含在法律规定部分中的‘应当是这样’的内容仍停留在纸上,而不影响人的行为,那么法律只是一种神话,而非现实。”的确如此,有了法律如果得不到实施,不被遵守,那么法律再好,也只是一纸空文。

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是把全体人民的意志上升为法律规范,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执法守法则是运用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从而把人民意志真正实现出来。当前,从制定法律到执行法律、实现法律,总是有相当的距离,否则何来“为什么人们不守法?”、“为什么法律不起作用?”的感叹。

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主要有个人、体制、环境和法律本身四个方面。个人方面的因素即个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水平与其理想、道德、文化、纪律等综合素质水平应成正比。体制方面的因素即有关机关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合理有效。环境方面的因素即经济、政治、文化、自然环境对法律实施具有不同程度的制约作用。法律本身的因素即法律是否在本质上反映社会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以及法律内容是否符合社会实际发展水平。

法律既然是一种行为规范,在它被制定出来后实施以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法律的实施,就是让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让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

首先,法律的实施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在人治社会下,法律的效力来源于掌权者的个人权威;是否实施法律,如何实施法律,不是通过民主协商制定的规则决定,而是凭少数掌权者的个人意志。真正的法治国家在于法律的权威高于个人的权威,是依法而治,而不是依人而治。目前,以宪法为核心,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同层次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这是我国立法的重大成就和法治社会的重要进步与标志。

其次,法律的实施是实现法的作用和目的的条件。法律的实施与立法相对应,法律本身反映了立法者通过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愿望与方法,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追求。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但法治社会的建成仅仅靠立法是远远不够的,法律生产出来而被束之高阁也是枉然。法律只有被充分运用起来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的背景下,强调和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立法本身不是目标,目标是制度建设和法律秩序的构建。不可否认,法律的实施真的比立法要复杂得多。因为法律制度设计考虑一般情况,而现实情况却千差万别,各有不同。

因此,法律的实施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全民一起为之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才行。一是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坚持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四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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