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重庆市“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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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重庆市“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94号)的精神及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且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在2020-2022年已受到资助的项目内容、申报人不能再次申报。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 请各位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见附件)准备好相应的申报材料,并对“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请申报人于2023年6月2日(星期五)前将送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1)、项目初审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评审及其他 教务处将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组成专家初审小组,按照统一申报条件审核报名材料,择优遴选出优质创业项目。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解读通知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王涛、廖进、朱云虎 023-72792282 附件1-4: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评审标准、初审表、汇总表 关于实施2023年重庆市“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的通知.zip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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